2015年起考生报考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政治考核时间调整到高考(课程)结束后,军检工作的标准程序更加严格,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问责力度更大。
4月下旬,从全军招生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军队生长干部招生纪律,确保招生质量,教育部、总政治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有关工作作出调整和规范,提出严限对象条件、严抓政治考核、严密组织军检、严把投档条件、严格信息公开、严肃监督问责等明确要求。
招生工作是军队人才培养的基础工程,既关系到军队干部选拔培养的质量,又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一直备受关注。为顺应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形势,适应军队转改作风新要求,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招生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据了解,2015年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2015年起考生报考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政治考核时间调整到高考结束后,军检工作的标准程序更加严格,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问责力度更大。
据全军招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军队生长干部招生的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考核结论准确。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严禁擅自降低军检标准,严禁无关人员干预军检工作或进入军检现场,坚决禁止打招呼、递条子等干扰军检工作现象,不得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军检费用。各招生院校严禁在招生章程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借故淘汰高分考生,严禁点招和违规调整招生计划。
据悉,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关部门将实施全程监督,严肃查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军地各级招生部门将畅通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渠道,让招生工作在监督下运行。对招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核实严肃惩处当事人,并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此外,今年将继续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