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5年广东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完善平行志愿实施办法,2015年广东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第一平行志愿组的院校志愿数从3个调整为5个,第二组院校志愿数量不变;“地方专项计划”院校志愿设定为1组5个;“3+证书”的院校志愿数从2个调整为3个。最大限度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的满足率和满意度。
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学费、住宿费。严禁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各种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严禁向考生收取录取费、调档费、赞助费、专业调整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