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专业按15800元/人/学年收费,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按15000元/人/学年收费,市政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金融管理与实务、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医药营销、国际贸易实务、会计、软件技术专业按14000元/人/学年收费,其他专业按13000元/人/学年收费,另外:其他新增专业收费待定。住宿费为空调房1400元/人/学年。以上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生按规定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待遇,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院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同时,学院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