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专门对高职专业的设置作出了新的规定。记者了解到,与原《目录》相比,专业大类仍是19个,但排序和划分有所调整;专业类由原来的78个调整增加到99个;专业则由原来的1170个调减到747个。此外,从2016年起,“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的高职专业将面临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不过,作为职业教育大省,广东多所高职院校均表示无惧新规,随着校企合作力度加大,职校学子往往未毕业就已被“预订”。
A 扩大高职办学自主权
据悉,这是我国自2004年以来首次颁布新的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与过去相比,新《办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从原来的“高等学校可在核定的专业类中自主设置和调整目录内专业”,变为“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同时,明确规定,“教育部负责全国高校高职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受教育部委托,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相关高职专业设置进行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高职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需指出的是,新《办法》对专业设置作出更加详细和严格的规定。例如,明确了设置专业必须满足五大基本条件,即有翔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教师应具有一定比例;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B 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或被停招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新《办法》还加强了对专业的动态调整力度。原来仅对连续3年达不到本省份平均就业率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进行调整,而调整措施也只是“减少或限制招生”。在新《办法》中,则要求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50%”,“须参加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等情况,均将“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并对该专业点进行整改”。而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也将面临撤销。
此外,专业目录从过去的每两年更新一次,变为“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
新《办法》何时执行?据介绍,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按《办法》和《目录》执行。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招生和统计等工作从2016年起按《目录》执行,现在校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C 专业设置参考就业率,广东已先行
专业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或被停招,此项新规在广东很多高职院校看来,其实并不是新鲜事。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3年,广东首次建立高校“三个适度挂钩”的运行管理机制,其中一条便是:将就业率作为高校设置专业的重要参考指标,对那些社会需求不大、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根据情况减少招生数量,直至停止招生。
而为“倒逼学校认真对待专业设置”,2013年,广东省还对高职院校新增专业办学质量,首次从事前备案、审批转向事后的监管和过程管理,当年181个新增专业,43个被查出不合格,不能进行对外招生。
省内多所高职院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规对广东“影响不大”。“广东很多高职院校的专业上都是参照地方经济以及企业需求而设置的,很多还是校企合作的专业,学生还没毕业就已就业了,根本不存在就不了业的问题。”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林润惠如是说。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劳汉生也表示,该校多个专业实行校企合作模式,学生大都在毕业前就被企业抢走,王牌专业的学生更是早早就被预订,同样不存在专业对口就业率低于50%问题。
记者了解到,2013年广东高职初次就业率达96.96%,有高职院校甚至高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