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2015/11/18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  【放大镜】  

各区招考办(中教科),各普通高中,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考试院《关于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15〕192号),我省2016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月9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特别提醒:各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

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以《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为依据。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2016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1,下同)要求,自行确定报考科目。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安排

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http://spks.gzzk.cn/)进行报名。首次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到其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密码后再报考,已报考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凭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号、密码报考。

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至20日,各区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考生预报名和报名确认工作。

三、报考对象

(一)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我市户籍学生,在市外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我市报名参加学考。

(三)我市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市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广东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五)考试合理便利申请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的残疾考生,需要考试部门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点安排

1.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学校报名。

2.所在学校没有组织集体报名的中职学生,可持学校开具的在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或学校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外地返穗生(在外地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三年级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流程

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1.报名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

(1)首次报考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港澳台籍考生凭港澳台身份证,外籍考生凭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到报名点审核报考资格后,领取考生号、上网初始密码及报名网址。外地返穗生和所在学校没有组织集体报名的中职学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往届生须提供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

(2)已报考过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非首次报考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首次报考的准考证(或成绩证书)到学籍学校或学籍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办理报名手续。每位考生均对应唯一的考生号,非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首次报考时的考生号报考。因未使用首次报考的考生号而导致报考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采集考生电子相片。

报名系统中无相片或相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凭考生号到指定的电子相片采集点(见附件2)采集电子相片。

3.考生登录报名平台并修改初始密码。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首次登录时应立即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个人密码,以便在报名确认和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

4.阅读考生守则和诚信承诺书。

进入报名网页后,系统自动要求考生阅读《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认真阅读完毕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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