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为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管理
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招生考试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精神,坚持“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办法,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努力提高招生考试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一)我省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分为音乐类和美术类两个类别,高考报名时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考试科类可选择文科类或理科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音乐类、美术类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校考、校考三种类型。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含艺术类师范专业,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见附件1),所有高等学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专业除外)及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高校组织校考。
考生除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统考外,报考省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
(三)按照规定,需校考的院校(专业)须于2015年12月1日至15日登录“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cogd.edu.cn/pgsk/),按照《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和《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工作进程表》(附件3)的要求,由高校招生办公室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所招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内容,打印《2016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类校考院校(专业)申报表》(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经审核批准所招专业术科考试是否属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后,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需组织艺术类校考的院校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相关高校须于2016年4月15日前上报校考合格考生考试成绩。该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或本专业,其它院校或专业不适用。高校上报的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专业、考试科目、校考成绩等有关信息,逾期未上报的,我办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校考成绩。高考成绩公布后,我办将根据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给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
(五)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缜密排查和清除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隐患,保证广大考生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提高考试的信度和社会声誉,确保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新生的质量。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招生院校或考点与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艺考培训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各考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切实促进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公平公正。
二、严密安排报考工作
(一)报名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0号)有关要求进行。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填报艺术类考生对应项信息点。报考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省统考。为增加录取机会,拟报考艺术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考生应先报名参加省统考。招生院校凡是有不招收理科(文科)考生专业要求的,一律不得接受理科(文科)考生报名参加该专业校考。考生未按招生院校文理科文化课考试要求报考而未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省艺术类统考实行网上缴费,报考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具体缴费时间、方式另文通知。凡报考美术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各地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报考音乐术科统考的考生于2016年1月6日-10日12时前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于1月14日-16日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报考艺术类校考(含报考“校考专业”和“统考+校考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各地市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附件5),登录有关院校网站上报名校考,并在考前携带《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到校考考点现场电子摄像确认,按报考院校的规定缴交考试费(原则上所有校考院校必须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时间以及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报名参加校考考试,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按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术科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术科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未参加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且报考术科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的,将不能参加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我省将于2016年2月6日前公布艺术类考生省统考成绩,各高等学校和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了解省统考成绩合格考生情况。
(二)全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安排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以及认可我省术科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定点考试、定点评卷,专业成绩在全省通用。
1.考试时间
美术:2016年1月10日(全天);
音乐:2016年1月10日下午笔试,2016年1月18日至1月27日进行面试。
2.考试地点
美术统考分设七个考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华南农业大学(五山校区)、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海珠校区)和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具体联系方式附件6)。考生所在考点及考场安排另文通知。
音乐统考笔试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音乐统考面试考场设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三)关于艺术类术科校考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我省于2016年3 月12日-15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高校不得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
(四)加强考生纪律教育
各市(县、区)招生办、各中学要加强对艺术类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凡有艺术类考生的中学,必须集中考生进行一次术科考试考风考纪专项教育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考生诚信考试,遵纪守法。班主任、音乐、美术课教师是艺术类考生考风考纪直接责任人。凡中学出现集中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中学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责任。
三、切实加强命题工作
(一)命题原则和要求
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科目设置和试题内容以《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考试大纲》和《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为依据,需进行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应制订并向考生公布本校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术科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试题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对艺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运用、操作、表现能力。
(二)严格挑选命题人员
命题人员必须由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相关艺术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省统考的命题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校考的命题人员由招生单位的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命题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命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有关艺术专业术科入学考试的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违反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命题人员应与省有关部门或高校签订《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明确其应负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后,方可启动命题工作程序。
(三)加强和完善试题保密制度
各艺术类专业校考试题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各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必须建立严密的命题、试题管理、印刷保密制度,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要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印刷监督及保管工作,严防试题失密和泄密。对造成失密和泄密的人员,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肃处理。
四、精心组织术科考试
各考点(含校考考点,校考考名单见附件7)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精心组织,落实措施,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考试现场须进行指纹身份识别和考试全过程电子监控摄像(或现场录像监控),严防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发生。有关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答卷或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以备复查。每个考场需安排2名以上(含2名)的老师监考,监考老师要加强对考生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要特别加强对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和考试时所使用的画板或画夹的检查,严防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对于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和美术术科考试时携带有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进入考场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违规行为后,监考老师应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准确、详细的记录,由2名以上(含2名)监考老师或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同时,监考老师应如实、规范填写违规情况告知书(见附件8、9),向违规考生告知其违规情况并要求考生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监考老师将违规情况告知书发放给考生(考生不签名的,由考场巡视员核实违规事实无误后,同样也发放违规情况告知书给相关考生)。对暂扣的作弊材料、工具等应填写收据。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艺术术科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取消相关考试成绩, 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于涉及替考等犯罪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或招生院校进行考试(广东省内自行组织校考的院校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置考点),执行我省有关的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对于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高校进行艺术类专业校考时,必须告知考生本人需参加艺术类术科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方能参加院校的专业校考。
五、科学实施成绩评定
术科考试成绩评定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个考生的利益,关系到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的信度和声誉,各有关院校必须高度重视。
(一)评分(评卷)人员的挑选
术科统一考试的评分(评卷)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各有关院校推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统考、校考)评分(评卷)人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参加相关的术科统一考试,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各考点、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分(评卷)工作的领导;各术科要成立评分(评卷)小组、专业成绩专家仲裁组,其人员构成要充分考虑到统一考试的特点和艺术专业术科考试评分(评卷)工作的要求。
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评分(评卷)人员及专家仲裁组人员名单由招生院校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对外保密。
为规范术科考试管理,经高校推荐被省教育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统考工作的考官或评卷教师,有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不服从管理的,不得担任校考考官和评卷教师。省内校考及省统考基础上校考的本科高校须在考前将考官或评卷教师名单(含外聘,上报表见附件10)通过术科管理系统上报我院备案,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gdsklk@126.com。
(二)评卷(评分)工作的要求
美术术科评卷(评分)人员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遵循艺术专业术科考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正确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音乐术科的乐理及美术术科的评卷工作,要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评卷。正式评卷前必须进行试评,统一评分标准,同时做好卷面上考生姓名、考生号的密封工作,评卷、加分复查结束后再拆封登分。评卷人员不得参与登分工作。
(三)成绩的合成上报
评分(评卷)工作结束后,各考点、评卷点要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术科统考成绩的合成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给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由省教育考试院分发到各市招生办公室)。
(四)划定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
附件1: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
附件2: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3: 广东省2016年术科考试管理系统工作进程表
附件4:2016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校考院校(专业)申报表
附件5: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
附件6: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省统考考点联系方式(请点击查看)
附件7: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校考考点联系方式(请点击查看)
附件8: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考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
附件9: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校考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
附件10: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校考考官及评卷教师名单上报表(请点击查看)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