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

2015/12/14  中国青年报  阅读:  【放大镜】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转型思路,按照试点一批、带动一片的要求,确定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试点高校率先探索应用型(含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发展模式。

 

  这份文件让笔者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2006年,国务院作出了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重大决策,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2008年实现了100所的目标;2010年之后的3年,又推进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经过10年发展,示范建设以项目促进改革,成就了高职改革的优势,培养了一批“领头羊”,这批示范高职从管理到治理的探索实践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如今,这样的“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又将在本科院校逐步展开。毫无疑问,对很多新建本科院校而言,转型并非易事。对很多本科院校来说,囿于办学理念、师资条件、相关的制度和政策等现实条件的束缚,即使有转型的意愿,也有可能难以找到转型的可行路径。

 

  据笔者了解,近期一些准备转型的本科院校要求全校教师认真学习近些年来有关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相关文件,“要求充分领会文件的精神”;并且,笔者也了解到,一些本科院校领导近期频繁带着学校教师去当地做得比较好的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交流考察,以便借鉴和学习其示范建设经验。

 

  事实上,在应用型本科转型成功的经验匮乏、难以直接复制、不得不“摸着石头过河”的现实情况下,向高职取经、向“示范性”高职院校学习不失为一种良策。

 

  中山大学原校长黄达人在走访了国内20多所国家级高职示范校、骨干校、民办高职院校的校长和书记以及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掌门人后,不无感慨地说,“这些校长都非常执著,他们对教育制度、各种政策的把握和理解甚至超过普通大学的办学者”,并作出了“我们可以向高职院校学什么”的发问。

 

  当然,之前在国家示范高职院校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任院长,现调任铜仁学院院长的侯长林曾在《高职与应用本科的趋同发展》一文中总结了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上的趋同。这种趋同,并不是完全重叠,有一个层次问题,二者在社会服务的系统中所处的层级不同,从目前的现状看,高职教育的社会服务意识比较强,而大多数新建本科院校在社会服务上相对较弱。

 

  不同类型的应用型院校、甚或专业,其发展、转型的路径都不完全相同,并不可“一刀切”,但是,部分改革的成功模式却也可以广泛吸取经验,指导意见中也提出了“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将行业、企业全方位深度参与作为转型发展的路径和推动力,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事实上,“示范性高职”在校企合作方面,比如,校园和企业之间的“拆墙运动”,建立校中厂和厂中校,聘请企业兼职教师教学等,已经具备了一定成熟的经验,这是一些本科院校可以借鉴和吸收的。

 

  总而言之,笔者在此所说的“学习”,并非是去直接复制高职模式,而是要在学习中认识差异,拓展视野,开阔思路,转变思维方式,取长补短,跨界融合,深刻理解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职在办学目标、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教学管理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异同,进而找出差异化发展、错位竞争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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