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放寒假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2016学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校历的通知》和《深圳市2015—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2015-2016学年度放寒假时间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2015-2016学年小学、初中放寒假从 2016 年 1 月 24 日开始,2 月 22 日结束,共 29 天,2 月 22 日开学、上课;高中放寒假从2016 年 1 月 31 日开始,2 月 22 日结束,共 22 天,2 月 22 日开学、上课。中等职业学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 2015—2016 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校历安排,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总结工作。
(二)放假前,各中小学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中国传统美德教育工作。一是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寒假生活指导,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二是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短信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假期学生的防火灾、防燃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不法分子侵害、防突遇自然灾害等教育工作。三是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尊老敬老。
(三)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寒假期间,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
(四)合理安排假期教师的休息和学习,利用假期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五)新疆高中班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安排留校学生的生活。
(六)各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做好寒假幼儿留园工作。举办留园班的,应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合理安排教职工轮休。
(七)寒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舍、教学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认真做好新教材到校工作,提前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