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高考移民”被取消学籍

2015-12-28    阅读:  【放大镜】  

    今年7月,北京某高校在校学生李军(化名)接到学校通知,由于涉嫌“高考移民”,已被取消学籍。和李军命运相同的还有另12名考生。截至12月15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13起涉及“高考移民”的案件。

  手段多样化

  2014年11月,自治区招办接到举报,展开对李军等十余名考生的调查。经吐鲁番市公安局高昌区分局、吐鲁番纪委等部门查明,这些考生的户籍在迁入新疆时,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有关公职人员违规办理迁入手续”的情形,而迁入理由和手段则更为多样。

  2011年7月,学生王天(化名)随父母将户口从山东迁入高昌区雅尔贝希村,迁入理由为种大棚务农,并于2014年参加高考升入大学。然而,在自治区招办的实地调查过程中,该村村委会主任、村民都对这一家没有任何印象,种的大棚更不见踪影。最终,调查员发现种植大棚蔬菜的证明系伪造。

  与王天不同,2010年8月,刘芳一家就从山东省东营市,以“投亲靠友”为由迁入鄯善县某村,2014年刘芳从新疆顺利考入大学。但在自治区招办调查过程中发现,刘芳的父母,不但在鄯善没有任何亲戚,此前更从未来过新疆,投靠“亲友”何在?面对调查人员的疑问,刘芳的父母无法回答。

  “务农”、“投亲靠友”、“调动工作”、甚至“援疆”,这种种不知真假的迁入理由,张张漏洞百出的证件,最终目的,只是为了能在新疆参加高考。

  2015年7月3日,自治区招办经10个月调查,下发《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决定告知书》,认为李军、王天等十余位考生使用虚假户籍信息为由,违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并于9月6日下发《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取消所有查实涉案考生录取资格。

 

    学生大多表示不知情

  今年11月,涉案的13名考生家长,将自治区招办告上法院,声称迁入程序合法,要求其撤销对孩子的处理决定,恢复学籍。

  然而,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认定相关考生作弊。同时,办法还规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已被录取或入学的应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据了解,虽然所有的学生都接到学校的学籍作废处理决定书,但仍旧有部分学生在校正常就读,暂未被强制退学。

  2014年考入南方某大学的小刚就是其中之一。他告诉记者,当拿到学籍作废决定时,感觉“天塌了”。“老师找我谈话,可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情况,跟着父母去新疆生活,最终这个结果,我想不通。”

  自治区招办主任周拥军表示,这次的事件不是偶然,目前,高考移民的手段越发专业化,有着完整的利益链,不少家长企图钻空子,但殊不知这将害了孩子一生,一但被查,除学历作废外,还将详细记入个人档案。

  周拥军说,未来将继续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对高中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全力维护高考公正公平和新疆考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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