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号
初 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 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马尔切诺—F大调奏鸣曲;叶?萨斯—降B大调小协奏曲;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弦 乐
小提琴
初 试:自选中外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或自选乐曲两首)。
复 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阶一条,包括七种琶音、分解三度、半音阶;演奏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演奏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练习曲一首(克莱第尔42首练习曲程度以上)。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练习曲。
中提琴
初 试: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
复 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包括琶音、三度模进、半音阶;演奏双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练习曲一首(福克斯,克莱采尔练习曲程度以上);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大提琴
初 试:乐曲两首,或乐曲、练习曲各一首;
复 试:四个八度音阶一条及其琶音,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不得与初试重复);以下曲目任选一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奏鸣曲的一、二乐章和自选一首技巧性乐曲。
低音提琴
初 试:技巧性练习曲一首;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一首;
复 试:涉及拇指把位的两至三个八度的音阶、琶音;协奏曲或奏鸣曲中任选一快一慢两个乐章或其他有较高难度、有一定篇幅的乐曲。
竖 琴
初 试:技巧练习曲一首。
复 试:四个八度音节琶音。中外乐曲一首(奏鸣曲需演奏全乐章)。
打击乐
初 试:
马林巴:自选曲目一首,两个槌,四个槌均可;
小 鼓:练习曲一首。可参考以下教材:安东尼·赛罗尼《节奏肖像》;安奎斯·德雷克柳斯;米歇尔·彼得《小鼓高级教程》。
复 试:
马林巴或颤音琴:自选曲目一首,需选择四个槌的演奏曲目。
鼓类打击乐器:定音鼓、架子鼓、小鼓或打击乐器组合,自选演奏其中一种乐器,曲目一首。
古典吉他
初 试:J?S巴赫作品一首;自选作品一首。
复 试:塞尔维亚音阶(大小调各一首);索尔·泰雷加、奥古斯汀?巴里奥斯、威拉?罗勃斯所作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自选作品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民乐系
考生报考民乐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复试可自带伴奏);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1、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
初 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 试: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2、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 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 试: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3、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 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 试: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4、打击乐
初 试:练习曲一首(小军鼓、马林巴、颤音琴可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乐曲一首。
复 试:中国打击乐器(排鼓、中国大鼓、板鼓)乐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器(马林巴或颤音琴)乐曲一首。
舞蹈系
一、舞蹈编导
初 试:1、外形条件测试;2、自选舞表演。
复 试:1、基本功能力测试;2、命题编舞。
二、舞蹈表演
1、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初 试(1)外形条件测试;(2)自选舞表演。
复 试(1)基本功能力测试;(2)歌曲演唱;(3)戏剧表演。
2、芭蕾表演专业方向
初 试(1)外形条件测试;(2)芭蕾变奏(一)
复 试(1)基本功能力测试;(2)芭蕾变奏(二)(含coad部分)。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剧目音乐,要求使用CD格式、单曲单碟。也可自带便携式播放设备或U盘。
3、考试项目要求: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形象好、气质好。(2)自选舞表演:(3)芭蕾变奏:时
长不少于2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舞蹈编导: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长不少于2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舞蹈表演:风格不限,富有表现力(包括:国标、爵士舞、街舞等体育和流行舞蹈以及芭蕾、中国古典、民间舞蹈、现代舞)。
复试:
(1)基本功能力测试:
软度类: 前、旁、后搬腿;腿的控制;下腰;
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
跳跃类:(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
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
前后空翻;
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翻腾类技巧芭蕾专业除外)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2)命题编舞,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内容和音乐的提示,在预备考场组织时间不少于2分钟的舞蹈段落。答题要求:首先要求对所表现的主题、内容和结构做简单的语言自述,且思路清晰、表达流畅;之后进行所编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的形象捕捉能力和舞蹈结构意识。
(3)歌曲演唱:风格不限,包括艺术歌曲及流行歌曲,时长2分钟以内,演唱要求:
演唱中节奏、音准、音色良好,能够声情并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乐自备或清唱。
(4)戏剧表演: 任何舞台表演艺术范畴内的戏剧小品,时长不少于2分钟。
(5)芭蕾变奏(含coad):男女芭蕾技术技巧展示,女生需有足尖部分,时长不少于2分钟,初复试剧目不得重复。
报考办法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16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校考考试曲目不得与联考考试曲目重复),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二、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1、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2016年2月20日。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在专业考试前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只限本人)。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由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
四、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五、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16年4月5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B口出站向南300米)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 传真029-85253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