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艺术学校创办于1973年,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著名舞蹈艺术家张丹丹女士任广州市艺术学校校长、广州芭蕾舞团团长、艺术总监。
学校现有学生1357人,设置12个专业,其中芭蕾与国标专业为省级重点示范专业,美术专业为市级重点示范专业。截至2014年底,艺校共获各类奖项1962项,其中国际级:298个,国家级558个,其中芭蕾舞、中国舞专业共荣获金奖101个,银奖63个,铜奖43个。学校的毕业生去向有:一是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进入艺术类高等院校;二是进入各文艺专业团体。
我校实施团校合作战略,加强与广州芭蕾舞团的实训合作,并先后与广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广州市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等,联合办学。学校与各艺术团体积极创造学生们的艺术实践机会,推进学校教学的实践活动。将课堂中的训练与舞台结合,培养出既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底又有舞台表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培养优秀毕业生提供良好平台。
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来我校或到我校在全国各地设立的招生点报名并带齐以下资料:
1、所在学校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
2、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
学生学费
学费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2015年学费:5600元/年
住宿费:一级:1200元/年,
学校考试安排
考试专业:舞蹈表演(芭蕾舞、中国舞、国标舞)
考试时间:2016年5月8日
专业考试:上午8:00-12:00,
文化考试:下午1:30-4:30;
考试专业:音乐(声乐、钢琴)、美术、影视
考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
专业考试:上午8:00—12:00
文化考试:下午1:30—4:30
考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072号(华南植物园西侧)
录取、毕业、就业
* 毕业当年即可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1、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及文化成绩,体检合格,择优录取。
2、被学校录取后考生可自由选择将户口由原籍迁入广州市艺术学校集体户口。
4、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5、在校期间学习优秀的同学可获学校奖学金。
6、学生毕业,发给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