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均可由所在中学推荐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学习。
一、招生对象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⒈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的保送生条件请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有关文件),在校各科学习成绩优秀,且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范围内。
⒉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招生学院(专业)
专业类别 |
学院 |
专业(类)名称 |
备注 |
招生科类 |
外语类专业 |
英文学院 |
英语 |
含语言学、英美文学、高级翻译、国际会展与旅游、语言信息管理、文化与传播六个方向 |
文理兼招 |
商英学院 |
商务英语 |
含国际商务管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法四个方向 |
西语学院 |
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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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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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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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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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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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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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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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语学院 |
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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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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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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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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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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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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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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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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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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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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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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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都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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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学院 |
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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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 |
经贸学院 |
经济学类 |
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税收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五个专业 |
商英学院 |
国际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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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 |
物流管理 |
含国际采购、国际物流与运输两个方向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类 |
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三个专业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金融数学与精算方向 |
只招理科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含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三个专业 |
文理兼招 |
中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三个专业 |
法学院 |
法学 |
含法律、国际经济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四个方向 |
政治学类 |
含外交学、国际政治两个专业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英语教育方向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类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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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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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 |
文理兼招 |
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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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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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含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三个专业 |
注: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只能报考上表中的“外语类”专业。这16所外国语中学指: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16所外国语中学”。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类型的保送生可报考上表中的所有专业。
3.大类招生(或含多个专业方向但按专业招生)的各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先按学科大类(或专业)培养,然后再由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选择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