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作为四川省第一所经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两部以“优秀”结论验收通过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按照四川省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从2011年起已连续5年开展了单独招生工作,2016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为确保今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一)拟招生计划:660名(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四川省内考生。
二、报考条件及方式
(一)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是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参加体育特长的考生:在足球、篮球、排球、跆拳道、羽毛球、乒乓球、田径、健美操共八项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相当于国家三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标准者,或在市(州)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
4、参加文艺特长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舞蹈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含体育舞蹈和街舞))、声乐类(民族、美声、通俗唱法)、器乐类(管乐、弦乐、民乐、打击乐、电声乐)、主持和表演类共四类,有高中阶段体现考生艺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所在高中认定有文艺特长的校级书面证明、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得荣誉证书、县级及以上大型演出活动证明或荣誉证书、考级证书、艺术联考成绩单)。
5、身高要求:
1)报考酒店管理的考生,建议男生168cm及以上、女生158cm及以上;
2)报考舞蹈类、主持和表演类考生,建议男生170cm及以上,女生160cm及以上。
(二)报考方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网上缴费(报名网址:http://zs.cdtc.edu.cn/),或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并网上缴费。
2、单独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须确定报考类别,如:普通高中类(文科、理科)、中职类、艺术类、艺体特长类,选择在附件1所列专业中2个专业填报志愿。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下载《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便于现场报到时提交。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三、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考生:文化考试(300分)+综合测试(100分),满分400分。
2、中职、艺术、艺体特长考生:文化考试(240分)+综合测试(160分),满分400分。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的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满分300分。其中,中职、艺术、艺体特长考生的文化考试卷面满分为300分,学校按卷面成绩总分的80%折算,折合满分为240分。
(三)综合测试
1、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中职考生: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相关中职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3、艺术考生:着重测试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测试术科(素描)。术科笔试用4开绘图板、绘图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透明胶带等素描工具由考生自备,术科(素描)笔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4、艺体特长考生:
1)文艺特长考生,按照相关艺术特长类别要求,对考生相关艺术特长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乐器等所需演出用品,文艺特长专项测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2)体育特长考生,依据考生所报运动项目及运动等级或比赛成绩,按照国家运动等级评定标准或比赛成绩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运动鞋等必要用品,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中职考生、艺术考生和艺体特长考生技能测试要点(见附件2)。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五)考试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四、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的控制线。
3、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总分相同,1)普通考生,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2)中职、艺体特长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对文艺、体育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的最低控制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照文艺、体育专项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分类别、分专业录取比例不超过80%。
6、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照顾政策
1、特殊招生录取:高中阶段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经考核通过可以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2、技能加分:高中阶段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优秀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加20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上,分别加50%的加分。
六、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6年3月14日前,单独招生宣传。
(二)2016年3月5日--3月14日(24:00截止)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或到学校现场网上报名并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
(三)2016年3月15日,考生资格审查确认。
(四)2016年3月22日前,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五)2016年3月25日,8:30-17:00,公布名单上的考生到学校报到。
1、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
(4)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足球、篮球等八项体育运动,舞蹈、声乐、器乐、主持和表演类共四类取得的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签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
3、核发《准考证》、熟悉考场。
(六)2016年3月26日9:00-18:00,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七)2016年4月1日,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本人综合考试成绩。
2016年4月1日下午4: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招就处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八)2016年4月6日,学校招生网公布各类最低控制线、各专业录取线。
(九)2016年4月6日-4月12日,学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凡拟录取考生要放弃录取的,必须在4月10日下午4:00前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十)2016年4月13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一)2016年5月下旬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宜
1、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校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3、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4、我校单独招生的收费标准(含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
5、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公布为准,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86080753、87846405(传真) 监督电话:028-87843372
咨询QQ:458072049、453088415
学校招生网:http://zs.cdtc.edu.cn/
附件1: 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编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招生类别 |
拟招生计划 |
小计 |
普通生 |
中职生 |
特长生 |
|
|
合 计 |
|
普高 |
中职 |
660 |
350 |
280 |
30 |
1 |
纺织工程学院 |
现代纺织技术 |
4100 |
文理 |
不限类别 |
40 |
20 |
20 |
30 |
2 |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 |
4100 |
文理 |
不限类别 |
40 |
20 |
20 |
3 |
材料与环保学院 |
食品生物技术 |
4100 |
理 |
不限类别 |
35 |
25 |
10 |
4 |
染整技术 |
4100 |
理 |
不限类别 |
50 |
40 |
10 |
5 |
服装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4100 |
文理 |
轻纺食品类 |
50 |
10 |
40 |
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000 |
艺术 |
文化艺术类 |
40 |
30 |
10 |
7 |
机械工程学院 |
电梯工程技术 |
4100 |
理 |
加工制造类 |
60 |
30 |
30 |
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100 |
理 |
加工制造类 |
25 |
10 |
15 |
9 |
电气工程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4100 |
理 |
信息技术二类 |
40 |
20 |
20 |
10 |
电子商务 |
4100 |
文理 |
信息技术一类 |
40 |
20 |
20 |
11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4100 |
理 |
土木水利类 |
40 |
20 |
20 |
12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4100 |
理 |
土木水利类 |
40 |
25 |
15 |
13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 |
3700 |
文理 |
财经商贸类 |
20 |
10 |
10 |
14 |
酒店管理 |
3700 |
文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30 |
10 |
20 |
15 |
物流管理 |
3700 |
文理 |
公共服务类 |
30 |
20 |
10 |
16 |
外国语学院 |
旅游英语 |
3700 |
文理 |
|
15 |
15 |
0 |
17 |
旅游日语 |
3700 |
文理 |
|
15 |
15 |
0 |
18 |
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6000 |
艺术 |
文化艺术类 |
20 |
10 |
10 |
附件2: 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要点
编号 |
学院 |
招生专业 |
中职类别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纺织工程学院 |
现代纺织技术 |
不限类别 |
测试学生学习使用仪器的能力。教师现场讲解、演示专业仪器的使用,学生能模仿操作。 |
2 |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 |
3 |
材料与环保学院 |
食品生物技术 |
不限类别 |
测试学生对中学化学相关知识的认识和理解,要求掌握基本化学仪器的使用(普通天平、量筒,酒精灯等),掌握常见试剂的保存、取用方法,掌握基本实验操作技能(配制一定质量分数的溶液,食盐溶液的杂质分离,液态物质加热)。 |
4 |
染整技术 |
5 |
机械工程学院 |
电梯工程技术 |
加工制造类 |
测试学生初级钳工技能,并主要针对考生的识图、理解、分析、操作等基本能力进行测试。初级钳工技能实操考试知识点包含以下五个方面。(一) 基本知识(二) 划线(三) 锉削(四) 锯削 (五)攻、套螺纹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 |
电气工程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信息技术二类 |
考核学生电子技术基本技能,要求掌握:焊接技术;会使用万用表测试电压、电阻;会利用万用表测试二极管的好坏及极性;会单管放大电路、整流电路等常见电路的基本参数测试。 |
8 |
电子商务 |
信息技术一类 |
测试学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计算机操作系统中文件和文件夹的管理;Word 中文字的录入以及排版操作;电子邮件的收发、会利用网络搜索引擎查询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的相关信息。 |
9 |
服装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轻纺食品类 |
要求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基本制版能力,可以进行基础样板的配置(如根据款式绘制领、袖、口袋等部件样板);能够熟练使用工业平缝机完成基本缝型的缝制(包括平缝、扣压缝、来去缝、包缝等基础缝型),并能根据工艺要求完成简单部件的缝制。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 |
财经商贸类 |
测试学生完整的会计核算处理流程的操作能力,包括:填制和识别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相关内容。 |
11 |
物流管理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测试学生对我国现代物流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管理相关知识内容。 |
12 |
酒店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测试学生对旅游酒店服务业的专业知识和酒店职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学生对酒店服务业的适应性。测试内容包含:酒店服务仪容仪表、沟通交流能力、普通话及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应变处理能力、中餐服务基本技能。 |
13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土木水利类 |
水准测量:根据已知点高程,利用自动安平光学水准仪,采用两次仪高法,按照“后-前-前后”观测顺序,测定待测点高程。全站仪坐标测量:现场标定三点,其中,第一个点为测站点,已知平面坐标,第二个点为后视点,给出测站点与后视点连线的坐标方位角,利用全站仪测定第三点(待测点)的平面坐标。 |
14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15 |
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文化艺术类 |
以术科(素描)考试成绩记为技能测试成绩。 |
16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7 |
艺体特长 |
文艺特长 |
舞蹈类 |
自选舞蹈一则,表演时间为5分钟,测试考生基本功(跳、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及模仿、即兴表演的能力。 |
声乐类 |
自选歌曲两首,评委指定其中一首进行演唱,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唱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2个升、降号以内))。 |
器乐类 |
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段一首,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视奏一段(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
主持和表演类 |
普通话测试,现场诗歌朗诵或自选一个小品(戏剧)片段,即兴命题表演和其它才艺展示,表演限时20分钟以内。 |
体育特长 |
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记为技能测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