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填报材料
在确定好相关高校的推荐名单后,根据各高校不同要求,学校组织相关学生填写材料。学生必须按照《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报送材料工作程序》(见附件四)进行填写。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保证“两不变”,即:考生在年级的排名位置不变;考生所有分数不变(由教务处统一认定)。所有材料复印一份由学校保送工作办公室保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保送推荐资格。
九、高校审查材料
高校根据学校所报材料进行审查,一般在十天内有结果。若高校将审查的结果通知给学校,学校会将高校审查的结果反馈给学生,再通知学生确认;若高校将审查的结果通知给学生本人,学生应将高校审查的结果报告给学校保送工作办公室。
十、组织培训
对于已经确定推荐的学生,由年级组组织培训,培训主要采用通识与特殊相结合的方式。通识培训要求所有保送推荐生参加,主要内容有:语文的写作,英语笔试、面试的方法技巧等。特殊培训是针对不同高校的一些特殊要求进行的培训。
十一、组织考试
根据高校的要求组织学生接受相关高校选拔。考试一般含有面试与笔试。考试地点由相关高校确定(一般在各高校进行)。对于考点不设在我们学校的,学校原则上不派老师带队,但会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由学生与家长自行组织参加。
十二、高校录取
高校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并按教育部要求,将高校已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保送生数据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广东省招办将按教育部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高校将自行公布当年所有保送生最终录取名单。保送录取工作结束。
保送工作程序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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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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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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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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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保送工作领导小组与成立保送纪检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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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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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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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深圳外国语学校20××届国内高校保送推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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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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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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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推荐资格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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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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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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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保送推荐资格考试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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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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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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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送推荐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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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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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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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保送动员与信息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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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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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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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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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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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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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确定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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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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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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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填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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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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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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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开始审查推荐学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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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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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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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确定推荐的学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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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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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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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组织推荐生参加高校保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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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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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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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单并上报省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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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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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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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保送资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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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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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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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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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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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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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保送生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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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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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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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与省招办办理省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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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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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要求为准
附件一:
深圳外国语学校
国内高校保送推荐条例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5)25号)精神,根据高校对各类保送生的特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保送生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热心为集体服务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讲礼貌,谈吐举止文明。
3.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深圳外国语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4.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高中三年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德育考评三年全部优秀。
5.学习刻苦努力,认真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优秀。学科水平测试成绩达到广东省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外语类保送生要求口语纯正,听说能力强,阅读写作水平好。
6.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每一堂体育课,体育成绩达标。
二、量化评定方法
1.综合学习成绩:确定保送推荐资格的考试成绩各科按标准分计算总分,保送资格考试的科目与学生当年报考的高考考试科目相同。
2.加分项目:
为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并根据高校对外语类保送生的特殊要求,对以下情形实行加分。
(1)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即: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省赛区二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三等奖者加5分;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者加20分;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加25分,获得一、二等奖加30分;
(2)凡高中阶段在“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半决赛资格并参加半决赛者加5分,获全国总决赛资格并参加总决赛者加10分,获全国总决赛二、三等奖加15分,获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以上、特别单项奖加20分;凡高中阶段在“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中获全国预选赛(半决赛)资格并参加半决赛的预选者加5分,获全国总决赛资格并参加总决赛者加10分,获全国总决赛特别单项奖或获全国总决赛优胜奖者加15分;获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项者加20分;
(3)凡高中阶段在全国法语朗诵表演大赛、全国中学生法语写作比赛、全国德语演讲比赛、全国德语作文比赛中获三等奖者加5分、二等奖者加10分、一等奖者加15分;在广州领事馆主办的广东省日语作文比赛中获二等奖者加5分、获一等奖者加10分;
(4)除以上三项加分项目外,凡符合“广东省2015年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广东省2015年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的相应标准进行加分。
3.对加分申报与加分标准认定的说明:
(1)同一项目或同一学科获得不同级别(或不同名次)的奖励者,按其分数最高的一项加分。
(2)获得不同项目或不同学科的奖励不累计加分,取其最高一项加分。
(3)以上加分均按标准分记入总分。
(4)加分由学生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学校保送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时,必须将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交学校保送工作办公室,由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加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