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305室。
网络咨询:http://zjw.jxvtc.edu.cn。
电话咨询:0573-89978111、89978123。
五、录取依据与综合测试程序
提前招生的录取依据,由高中段学考(会考)成绩和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成绩二部分组成。
(一)高中段学考(会考)成绩
以考生提供的经所在学校盖章的高中段学考(会考)成绩(等第)资料作为计分依据核定学业水平成绩。
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办法:
学考(会考)等第 A B C P
折算分数 100 85 70 40
根据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单,实行3+8指定课目会考等第折分直接导入:语数英3门权重120分(∑课程折算成绩÷3×1.2),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8门课目权重80分(∑课程折算成绩÷8×0.8),满分200分。
(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50分
综合素质成绩通过综合测试取得,满分150分,形式为面试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详见各专业综合测试方案,学院将于3月下旬公布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
根据考生高中段学考(会考)成绩折算总分排序,按招生计划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综合测试名单(遇有小数点增加素质测试1个名额,“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入选)。
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始。
形式:面试或笔试+技能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规则:以现场抽签确认考生专业面试顺序,由5名或5名以上专业考官组成评议团,按专业综合测试方案的规定组织面试。实行候考封闭制度。专业技能测试: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技能,选取部分与专业人才培养存有正相关的知识点,分别采用实操、实验、题试、测试等多种形式。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接受高职专业培养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基本素质及专业潜能等,具体见专业综合测试方案。
六、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规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并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具体录取规则和步骤如下:
1.考生总分的计算。考生总分 =高中段学考(会考)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满分为350分。
2.拟录取与备录考生。按专业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的2倍划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总数,其中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各为计划数的1倍。在名次排序遇成绩同分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英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的成绩高低排名。高中阶段具备选修课程学分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公示。凡被我院拟录取与备录取的考生信息在4月20日在学院招生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按规定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具体录取操作详见省考试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学院将及时公布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
4.正式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省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并按省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名单于5月17日~30日在学院网站与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3-82751168。
七、本章程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