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代码:12876,浙江省招生代码:0067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四条 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6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260名,招收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招生计划 |
学制(年)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普高(文理) |
50 |
3 |
国际贸易实务 |
普高(文理) |
50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普高(文理) |
50 |
3 |
动漫设计 |
普高(文理) |
50 |
3 |
会计 |
中职(财会类) |
30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中职(机械类) |
30 |
3 |
合 计 |
260 |
|
第四章 报 名
第六条 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有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或统考的相关职业技能成绩,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普高、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志愿。
第八条 报名方法和时限: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我校网站招生网页系统,自主进行信息输入,完成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8:30--3月30日17:00。
考生在网络报名成功后于3月31日前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110元。
(二)现场确认
1.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随带以下材料和办理相关手续:
(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5)相关各类奖项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递交以上材料后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2.时间:2016年4月15日(周五)9:00至16:00。
3.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
4.经资格确认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综合测评。
5.已网络报名但未缴费或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五章 综合测评
第九条 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综合成绩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1.普高生: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其中高中学考(会考)成绩A等计100分,B等计80分,C等计60分,P等计40分,E等计20分,折算分值为语文、数学、技术、历史和物理5门课程等第换算成绩之和/5(课程成绩依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满分为100分。
2.中职生: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第十条 综合测评
1.测评形式:面试和素质特长考评。
2.时间:2016年4月16日(周六)8:30考生文化素质。面试由学校建立评委师资库,面试前随机抽取产生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分报考专业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80分。
5.素质特长考评:
学校成立素质考评组,对学生提交素质特长材料进行考评。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
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