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五年制大专班单独招生考试简章
(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学校简介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创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设有中文系、外语系、数学与应用系、电子信息系、经济管理系、艺体教育系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公共课教学部六系二部,开设了与之相应的30个专业(含方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风光旖旎的粤东滨海城市--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学院现有校园面积约700亩,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校园内,绿草茵茵,花木葱茏,景色宜人。优美校园环境,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学年) 培养目标
英语教育 150 前三年3400 培养中小学从事英语教学的英语教师后二年5500
数学教育100前三年3400培养中小学从事数学教学的数学教师后二年5500
学前教育 150 前三年2900 培养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保育和研究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后二年4500
音乐教育 100 前三年5000 培养中小学从事音乐教学,组织课外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音乐教师
后二年6000
美术教育 100 前三年5000 培养中小学从事美术教学,组织课外活动和作品展出与评比工作的美术教师后二年6000
体育教育 100 前三年4300 培养从事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竞赛工作的中小学体育教师或管理人员 后二年5500
现代教育技术 100 前三年3400 培养从事教学媒体软件开发和教学系统设计制作、电化教学设备运用及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后二年5500
注:1. 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音乐、美术、体育专业需参加术科面试;
3. 住宿费每年每生700元。
三、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