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2016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指引
一、时间安排(以2015年时间为例)
1、网上申请:4月13日—4月24日
2、到学校验核材料:4月25—26日
3、公布录取名单:7月8日下午3点后,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
二、招生对象
目前在深圳市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 “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上述学生应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所。
三、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首先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点击初一学位申请→凭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入系统→按要求进行填写→检查无误后保存→打印。
四、申请学位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打印《南山区2016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2016年初一网上报名开始后从系统打印);
(2)全家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期缴款收据和银行每月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 或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管理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
(4)在读证明。
2、非深圳户籍儿童
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的:
(1)打印《南山区2016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2016年初一网上报名开始后从系统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儿童出生证;
(3)父母在本学区内的合法购(租)房证明等材料(要求与上述1(3)条款相同);
(4)自2015年起,各级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不再开具纸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实施入学儿童父母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核验,核验要求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请持相关资料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此项工作应于2016年网上报名开始前完成);
(5)父母有效的社保卡(须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社保清单或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6)在读证明;
(7)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3、台湾籍儿童
请参照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招生入学”栏中的《南山区2015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里关于台湾籍学生申请人学的相关规定。
五、学区划分
可在南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学区地图”栏目查询(每年的学区图以当年3月上旬我科网站发布的为准)。
备注:
1.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的可以按照租住年限正常计分;提供《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的可以申请学位,但不能计分。
2.未缴纳社保的2016年仍可以用深圳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申请学位,作为政策过渡,2016年营业执照仍可计分,2017年开始取消使用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3..南山区近几年初一学位持续紧张,尤其是南头、蛇口片区学位的供需矛盾较大,每年都会有学生被分流到其他学校,提醒大家不要在以上片区学校学区内临时购买二手房或办理租赁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请大家务必如实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学校、教育局将采取把资料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家访的方式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或表中填写内容与实际验核的入学材料不一致的,一律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不做调剂安排。
5.2016年我区将在部分学区严格实行学区房锁定政策,涉及的学校和具体规定待2016年招生工作启动后会在我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