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盐田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3)

2016/3/24  求学参考网www.cankaoxx.com  阅读:  【放大镜】  

  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温馨提醒:家长只需交验原件,不需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6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单位房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Ⅰ类学位的说明:

  截至2016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学区租房满2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14年2月或2月之前某个月,以及2015年、2016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2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7年及以后年份,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在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学区居住,截至2016年2月28日,租房不满2年者,将海涛小学列为第一志愿。

  (2)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6年4月1日之前,租期包含2016-04-01至2016-8-31。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1日。

  4.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有则加分)。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6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父母一方在深《居住证》。

  特别说明:自2015年6月1日起,深圳市实行了新的居住证政策,2016年秋季招生采用过渡政策。若申请人父母双方都为非深户,则至少一方需提供截至2016年4月1日在深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2016年秋季招生认可未激活的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无在深居住时长限制。更换居住证的,请同时携带新旧两份在深居住证进行校验审核。

  2017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以当年4月1日为截点,原则要求申请人父母双方均需提供有使用功能的在深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无在深居住限制。

  4.住房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5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5个月,例如:提交2015年4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16年8月31日;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15年3个月、2016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16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2017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均以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居住1年以上的合法学区房屋租赁凭证。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1日。

  (4)租住无产权房屋而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请到租赁部门开具蓝皮的《房屋租赁信息》,凭此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凭证》和后面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学位。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或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纳税证明。

  特别说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的申请人仅需提供社保卡,但帐户内必需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部门核验不能通过。2017年及以后秋季招生,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提供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纳税证明,纳税时间需满1年以上。

  6.计划生育备案和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非深户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即在2016年4月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计生部门联系电话:盐田区卫计局25293562,盐田街道计生科82632367,梅沙街道计生科25254563,沙头角街道计生科25550481,海山街道计生科22320019,中英街管理局社区建设办,25357047。

  7.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有则加分)。

  以上资料6外,均需验原件。

  (三)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规定的有关材料。

 

七、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说明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1)提供房产证明的,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需大于50%(含50%);(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租期要求请详见“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中的“住房材料”的相关说明部分;(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4)从2015年9月2日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合法产权的租赁行为发放《房屋租赁凭证》,从2016年2月26日起租用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可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求出具《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址依据,其租赁时长不纳入积分。

  3.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体宿舍租住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合法租赁凭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5)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6)住廉租房的,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证明材料。

  由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学校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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