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4月7日下午14时,
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点击小一学位申请,凭儿童的身份证号(未办身份证的,可查看《户口本》)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于4月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和打印表格。
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小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6年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于4月13日(周三)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
入学材料的信息,学校初验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工商、社保、计生等部门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学生自行申请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父母必须于2016年3月28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