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深圳市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3)

2016/4/1  深圳市教育局  阅读:  【放大镜】  

  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遵守游戏规则;积极参加社区体育活动;在体育活动中尊重和关心他人;在体育活动中具有合作的意识和行为。  具有较好的体育道德;遵守游戏规则;能参加社区体育活动;在体育活动中尊重和关心他人、有合作的意识。 有基本的体育道德;能遵守游戏规则;能参加社区体育活动;有合作的意识。  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的情况;不参加社区体育活动;不关心他人。

 体质健

康水平 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方案)》的精神,组织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根据标准评分表,对每名学生进行等级评价。

 心理健康水平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精神状态开放、乐观、自信;遇到消极事件善于调节心境;做事敢于尝试,乐于迎接挑战;学习等行为有序有恒,能够自觉自控。 精神状态比较乐观、自信;遇到消极事件较能调节心境;较能尝试新事物和迎接挑战;做事较有序有恒,较能自觉自控。 有一些自信,有时情绪低落;遇到消极事件有时不能调节心境;不太开放,对新事物有一些兴趣;做事比较随意;意志力一般。 自卑心理较重,较退缩;情绪较冲动或较抑郁;不能正确评价自己;做事怕困难,不愿努力尝试;学习等行为缺乏意志力,易受不良事物诱惑。

注:1.学生无故缺席体育与健康课、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三年内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三年内累计超过1/3者,此项目评价为待合格。

2.今年我市男、女生体质健康测试,均测试五项(身高标准体重15分、台阶实验2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15分、立定跳远30分、握力体重指数20分)。

3.学生心理健康的基本要求是:乐观自信,精神饱满;心境平和,喜怒适度。不怕困难,受挫不馁;自觉自控,做事有恒。 

 

附件1-5

审美与表现评价标准及说明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审美与表现 艺术兴趣与活动参与 

对艺术实践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并有继续探究和学习艺术的愿望;善于和他人合作,积极主动参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 喜爱艺术,愿意参加艺术实践活动,对艺术实践活动感兴趣;能较好地和他人合作,进行艺术实践活动。 愿意参加艺术实践活动,愿意和他人合作参加艺术实践活动。 对艺术活动不感兴趣,不愿意参加艺术实践活动。

 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 具有良好的审美能力和欣赏艺术作品的习惯;能正确选择自己喜爱的艺术表现形式,独立而自信地展示个人在艺术表现方面的才能。 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有较好的欣赏艺术作品的习惯,能选择自己喜欢的表现方式,自信地展示自己艺术表现方面的才能。 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能用自己擅长的方式展示自己的艺术才能。 不具备基本的艺术审美能力,不能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展示自己的艺术实践能力。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种艺术(美术、音乐)表现形式,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艺术(美术、音乐)课堂教学中利用一课时或两课时随堂操作,可采取班级音乐会的形式和美术作品展览的形式进行。教师对学生进行等级评价。

 平时成绩 七、八、九年级艺术(美术、音乐)成绩;九年级艺术(美术、音乐)考查结束后,教师整理三年艺术成绩,按照3、3、4比例(七年级30%、八年级30%、九年级40%)计算成绩。

注:成绩按百分制计算,80分以上为优秀,70分—79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待合格。如果按等级计算,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合格为3分,待合格为1分。 

附件1-6       

实践与创新评价标准及说明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实践与创新 劳动态度与

社会实践 1、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养成生活自理和家务劳动的习惯与技能;劳动技术课成绩优秀。

2、了解社区情况,关心社区重大问题。

积极参与社区团体活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体验公益劳动的充实与愉悦。三年累计参加社区活动及公益劳动或义工活动5—6次。 1、经常参加公益劳动,基本能料理个人生活及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劳动技术课成绩良好。

2、了解社区情况,关心社区建设,三年内参加社区活动或公益劳动或义工活动3—4次。 1、能参加公益劳动,料理个人生活及家务劳动能力不够;劳动技术课成绩中等。

2、基本了解社区情况,有时能够参与社区活动或者公益劳动。 1、经常不参加公益劳动,料理个人生活及家务劳动能力差;劳动技术课成绩不合格。

2、不了解社区情况,很少参加社区活动或公益劳动。

 创新精神与表现 1、有较强的思考能力,常有自己的见解和观点。

2、具有强烈的探究学习愿望,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合作学习。三年累计参加5—6次主题活动。

3、积极撰写研究报告、论文、倡议书。积极参加小发明、小制作、电脑作品等各类竞赛,并能够灵活展示学习成果。 1、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能发表不同观点。2、具有探究学习愿望和参加课题研究的兴趣。三年累计参加3—4次主题活动。

3、具有撰写研究报告、论文的能力,能以多种形式如小发明、小制作、电脑作品等方式展示学习成果。 1、不习惯独立思考,不敢于发表不同观点。

2、参加课题研究,基本上能够完成学习任务,三年累计参加不少于2次主题活动。3、具备基本的课题研究能力,能够以1—2种形式来展示学习成果。 1、思维不活跃,默守陈规,人云亦云。

2、缺乏探究学习愿望和兴趣,基本上没有参加课题研究。3、未能认真参与课题研究,缺乏展示学习成果的能力,没有形成课题研究学习成果。

 信息技术运用 了解信息技术与现代生活、社会发展的关系,信息技术课成绩优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习探究活动。 能认识信息技术与现代生活、社会发展的关系,信息技术课成绩良好,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探究学习活动。 信息技术课成绩合格,初步具备信息技术素养和操作能力。 没有学习与掌握信息技术的愿望,学习成绩不合格,缺乏信息技术素养和技能。

附件1-7

其他说明

    一、根据《深圳市初三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简表》,共需对学生进行5个维度的评价,建议由班主任和体育课、艺术课(音乐、美术)教师对“体育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两个维度进行评价。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对另外3个维度进行评价。应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共同对同一个维度作出评价。

二、凡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可评价为待合格:(一)因有违法犯罪行动,正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的。(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明显的改过行为和进步,尚未撤消处分的。

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初三下学期方撤消者,可评价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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