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技工院校毕业生政策
A.粤发[2011]14号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与高等职业学院并列。“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在就业地连续就业满3年以上的,允许其在就业地入户。
B.粤府办[2011]39号文:“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在政策上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11、报读技工院校优惠政策
A.免学费政策:报读本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学费。(注:同一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累计资助不得超过3年。如有转学(含从教育部门中职学校转来的学生)、休学、重读等情况,已享受的资助年限相应扣减)。
B.国家助学金:报读本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文件比例名额,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享受两年,合计4000元。
12、新生试读期说明
根据《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2个月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和身体条件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不予录取,重点考核学生是否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校有权对学生作出劝退处理并撤销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