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类别 |
申请人情况 |
基础分 |
积分项目 |
加分项目 |
A类 |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购房居住或住原居民祖屋。2、现役军人,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子女,父母在学区居住。 |
100分 |
深圳户籍:1、父母在学区购房居住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籍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2、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1个月加2分。租住没有合法产权的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非深圳户籍:1、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满1个月加1分。2、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
1、独生子女加10分;政策内生育加5分。2、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有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加10分。3、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 |
B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购房居住。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购房居住。 |
90分 |
C类 |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本,有无房证明。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
80分 |
D类 |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有无房证明。2、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本,有无房证明。3、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购房居住。 |
70分 |
E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有无房证明。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有无房证明。3、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
65分 |
F类 |
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有无房证明。 |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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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购房居住”系指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并实际居住,父母或监护人产权份额≧51%。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和社区工作站证明产权为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
3、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能证明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社保积分项目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5、居住或社会保险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签、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计算居住、社保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五)全区统筹学位安排。区教育局将视全区学位数量及申请儿童的就读资格审核情况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如地段学校(学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类别/积分高于全区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的,若申请人申请学位时签署了服从安排承诺,在其他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余量按类别/积分顺序分流调剂。没有签署服从安排承诺的,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
(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
为了缓解我区个别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特别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全区所有公办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附名单)实行学制内(初中三年)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不可重复申请学位,其他学校一个学年内不可重复申请学位: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了某中学的学位,其他住户(租户)不能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电脑报名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实行学制内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中学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罗湖教育网——学位申请” 查询),其他学校一律在次年三月份解锁。
(4)今年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为:深圳中学初中部、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翠园中学初中部、翠园中学东晓校区、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桂园中学,学位锁定三年。
(5)实行学制内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招生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请人的住房已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不符合该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备选分流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6)为避免假租赁或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学位被锁定而引起矛盾和纠纷,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在其地段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应由出租人(业主)签署《申请学位业主知情书》交申请学校(可在“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下载)。
(七)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1+5”政策的学生给予学位补贴。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学生,积分没有达到公办学校录取线的可申请安排或自己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发放学位补贴,学位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执行,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五、重要提示:
1、申请人的入学及免费资格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填报的入学申请信息(材料)经审核为真实、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否则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申请学位时只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
3、计算租住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备案(登记)日期为起始时间。
4、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初一学位申请。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②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③申请学位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6、我区国有民办学校明珠中英文学校、菁华中英文学校、鹏兴实验学校、奥斯翰外语学校、龙园外语实验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港澳和外籍人士子女及其他有需要的小学毕业生请直接向学校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查询)。
7、凡属今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中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等小学毕业生,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学位(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
8、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鉴定表》,按评估意见执行。
9、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罗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家长可登陆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lhcdc.net.cn)自主查验及打印证明,如未按时完成接种的,请带小孩到居住地或学校附近的社康中心补种疫苗,家长也可到接种门诊打印查验证明。
10、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11、家长可在“苹果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市场”下载“罗湖招生”手机客户端和关注“罗湖招生”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信息、咨询招生问题、查询申请状态。
罗湖区2016年初一招生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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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工 作 要 点 |
负责单位 |
4月19日前 |
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发放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指导本校毕业生、家长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准备学位申请材料。 |
各小学 |
各小学整理学籍系统中的学生数据(特别是身份证号码)。 |
非深圳户籍家长到社区工作站申报、完善计生信息。 |
家长 |
4月21日—5月4日 |
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 |
教育科 |
4月23日 |
符合罗湖区申请条件的外区、外市小学毕业生到区报名站(凤凰街41号螺岭外语实验学校二部)办理《验证通知》。 |
教育科 |
5月上旬前 |
现居住在外区的我区属小学毕业生,按居住区的申请时间、办法向居住区地段学校申请初一学位。 |
家长 |
5月7、8、9日 |
申请人到各地段中学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各中学 |
5月10—12日 |
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5月13日前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
各中学 |
5月16日—6月30日 |
就读和双免资格审核 |
各职能部门 |
7月8日 |
公布新生名单,各小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外区、外市小学毕业生到各申请中学领取《录取通知书》。 |
各小学、中学 |
7月9日 |
各中学在罗湖区报名站(螺岭小学二部)集中接受家长咨询、申诉。 |
教育科各中学 |
7月11—12日 |
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
各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