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费申请指南

2016/4/15  求学参考网www.cankaoxx.com  阅读:  【放大镜】  

免学费申请工作指南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主要内容。

根据粤财教〔2013〕54号精神,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中职技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二)免学费资助对象的界定。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省县镇户籍学生按《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1〕263号)等文件规定的县镇区域分布进行界定。对外省的县镇户籍学生,提供相关界定证明材料并经审核后,可享受资助。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5%比例确定,重点考虑以下几种情况:1.城市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或患重大疾病;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5.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6.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

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必须是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即按全日在校学习的教育形式进行培养的学生。对半工半读等非全日制学籍学生,以及校企合作报读技工院校的在职人员,不得列入技工院校免学费范围。

二、免学费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1)根据文件精神,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或进行确认;

(3)学校通知学生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以便办理免学费申请及退费手续;

(4)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在3个月内完成电子注册,向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学籍备案。

(5)学生填写《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农村(含县镇)学生递交户籍证明材料,城市学生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6)受理学生申请,严格按照财教〔2012〕376号和粤财教〔2013〕54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经班主任、主管科室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级把关审核,并分别签字(或盖章)确认;

(7)组织初审结束后,将初审结果及公示表放在校内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关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留存,以便上级部门组织审核、检查;

(8)公示后,按照拟资助学生名单填写《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统计表》、《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资金情况表》、《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结余情况表》,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9)为资助学生建设专门档案,要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审核过程、签字确认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分班级建档备查,有专门档案柜或档案室进行存放。

(10)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重点用于资助管理,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及时录入,学校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同步在全国系统上提交免学费申请,确保系统数据同纸质材料相一致。

(11)对转退学学生及时进行清理,一个月内须完成学籍异动处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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