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各区高中批次志愿数及报考范围 2016/5/24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 【放大镜】 2016年各区批次及志愿数一览表 区 普通高中学校 中职学校 独立招生学校 提前批 第一批 第二批提前录取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老三区 1公/民 指标计划3公 统一计划4公/民 4公/民 1公 3公/民 3民 6个(每个学校含6个专业志愿) 天河区 4公/民 2公/民 白云区 5公/民 3公/民 黄埔区 4公/民 2公/民 南沙区 4公/民 3公/民 番禺区 4公/民 2公/民 花都区 2公/民 2公/民 从化区 3公/民 3公/民 增城区 4公/民 4公/民 说明 1.表内“公”即公办高中,“民”即民办高中 。以提前批 “指标计划3公,统一计划4公/民”为例,意即考生在提前批最多可报3个分配到本校的示范性高中的指标计划志愿;最多可填4个统一计划志愿,含公办高中或民办高中共4个。 2.第二批提前录取仅限报考广州市美术中学,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入门测试。 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 考生类别 学籍所在区(或学籍年限) 户籍所在区 报考范围 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我市11区 我市11区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提前批); 3.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5.中职学校。 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 --- 我市11区 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含往届) 我市11区 --- 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 ---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4.中职学校。 无我市3年完整学籍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符合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的考生 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本市户籍(含3月31日前迁入本市或通过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分配到本初中学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具体分配方式见《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6〕7号)] 说明: 附件:1.2016年各区批次志愿数一览表 2.各类考生报考范围一览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 2016年各区批次及志愿数一览表 区 普通高中学校 中职学校 独立招生学校 提前批 第一批 第二批提前录取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老三区 1公/民 指标计划3公 统一计划4公/民 4公/民 1公 3公/民 3民 6个(每个学校含6个专业志愿) 天河区 4公/民 2公/民 白云区 5公/民 3公/民 黄埔区 4公/民 2公/民 南沙区 4公/民 3公/民 番禺区 4公/民 2公/民 花都区 2公/民 2公/民 从化区 3公/民 3公/民 增城区 4公/民 4公/民 说明 1.表内“公”即公办高中,“民”即民办高中 。以提前批 “指标计划3公,统一计划4公/民”为例,意即考生在提前批最多可报3个分配到本校的示范性高中的指标计划志愿;最多可填4个统一计划志愿,含公办高中或民办高中共4个。 2.第二批提前录取仅限报考广州市美术中学,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入门测试。 附件2 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 考生类别 学籍所在区(或学籍年限) 户籍所在区 报考范围 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我市11区 我市11区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提前批); 3.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5.中职学校。 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 --- 我市11区 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含往届) 我市11区 --- 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 ---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4.中职学校。 无我市3年完整学籍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符合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的考生 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本市户籍(含3月31日前迁入本市或通过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分配到本初中学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具体分配方式见《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6〕7号)] 说明: (一)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含越秀、番禺校区)、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附件:1.2016年各区批次志愿数一览表 2.各类考生报考范围一览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 2016年各区批次及志愿数一览表 区 普通高中学校 中职学校 独立招生学校 提前批 第一批 第二批提前录取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老三区 1公/民 指标计划3公 统一计划4公/民 4公/民 1公 3公/民 3民 6个(每个学校含6个专业志愿) 天河区 4公/民 2公/民 白云区 5公/民 3公/民 黄埔区 4公/民 2公/民 南沙区 4公/民 3公/民 番禺区 4公/民 2公/民 花都区 2公/民 2公/民 从化区 3公/民 3公/民 增城区 4公/民 4公/民 说明 1.表内“公”即公办高中,“民”即民办高中 。以提前批 “指标计划3公,统一计划4公/民”为例,意即考生在提前批最多可报3个分配到本校的示范性高中的指标计划志愿;最多可填4个统一计划志愿,含公办高中或民办高中共4个。 2.第二批提前录取仅限报考广州市美术中学,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入门测试。 附件2 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 考生类别 学籍所在区(或学籍年限) 户籍所在区 报考范围 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我市11区 我市11区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提前批); 3.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5.中职学校。 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 --- 我市11区 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含往届) 我市11区 --- 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 ---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4.中职学校。 无我市3年完整学籍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符合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的考生 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本市户籍(含3月31日前迁入本市或通过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分配到本初中学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具体分配方式见《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6〕7号)] 说明: (二)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89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省二师番禺附中、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花都新华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增城中学、新塘中学。 (三)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收户籍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四)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五)2016年全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比例是示范性高中今年招生总计划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