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各区高中批次志愿数及报考范围
2016/5/24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 【放大镜】
2016年各区批次及志愿数一览表
区 |
普通高中学校 |
中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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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招生学校 |
提前批 |
第一批 |
第二批提前录取 |
第二批 |
第三批 |
第四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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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区 |
1公/民 |
指标计划3公 |
统一计划4公/民 |
4公/民 |
1公 |
3公/民 |
3民 |
6个(每个学校含6个专业志愿) |
天河区 |
4公/民 |
2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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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 |
5公/民 |
3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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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 |
4公/民 |
2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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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 |
4公/民 |
3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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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 |
4公/民 |
2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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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 |
2公/民 |
2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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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 |
3公/民 |
3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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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 |
4公/民 |
4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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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表内“公”即公办高中,“民”即民办高中 。以提前批 “指标计划3公,统一计划4公/民”为例,意即考生在提前批最多可报3个分配到本校的示范性高中的指标计划志愿;最多可填4个统一计划志愿,含公办高中或民办高中共4个。 2.第二批提前录取仅限报考广州市美术中学,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入门测试。 |
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
考生类别 |
学籍所在区(或学籍年限) |
户籍所在区 |
报考范围 |
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
我市11区 |
我市11区 |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提前批); 3.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5.中职学校。 |
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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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1区 |
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含往届) |
我市11区 |
--- |
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
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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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4.中职学校。 |
无我市3年完整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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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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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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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
符合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的考生 |
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
本市户籍(含3月31日前迁入本市或通过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分配到本初中学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具体分配方式见《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6〕7号)] |
说明:
区
普通高中学校
中职学校
第一批
第二批提前录取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老三区
1公/民
指标计划3公
统一计划4公/民
4公/民
1公
3公/民
3民
6个(每个学校含6个专业志愿)
天河区
4公/民
2公/民
白云区
5公/民
3公/民
黄埔区
4公/民
2公/民
南沙区
4公/民
3公/民
番禺区
4公/民
2公/民
花都区
2公/民
2公/民
从化区
3公/民
3公/民
增城区
4公/民
4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