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6/2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622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邮政编码:524094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我院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广东省外为第三批本科(部分省区为第二批本科)。

  第十六条 我院招生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根据各省(市、区)上线生源和分数线以上考生投档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使用本科预留计划录取已投档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照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除日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高考的文化总分(占40%)及术科分(占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我院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学校首页:2020年广东高考


 找学校


关注广东招生在线




  

  • 延伸阅读
  • 热门阅读

[找学校]    [招生简章]    [专业学费]    [录取分数]    [航拍视频]    [最新]


粤ICP备11094791号
【我要报名】  【回到顶部】  【放大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