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为1200元/年。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我校主要政策规定如下: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一经录取,即有机会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 报考我校第三批A类普高文理科的考生,分数达到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第二批本科A类文理科分数线(不计降分分数线),且总分分别排前三名的考生,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分数达到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第二批本科A类文理科分数线(不含前三名),可获得入学奖学金5000元/人;
(二). 报考我校第三批B类普高文理科的考生,分数达到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第二批本科B类文理科分数线(不计降分分数线),可获得入学奖学金5000元/人;达到第三批A类文理科分数线的奖励3000元/人;
(三). 第三批A类美术类、第三批B类美术类和3+证书类的新生入学奖学金,最高可获得奖励3000元/人。
二、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三、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授予年度奖学金,其中:优秀学业奖学金最高达3000元/学年;单科成绩优秀奖学金200元/科;考证奖学金最高奖金达500元/项。还给予在市级以上各项学习、体育、科技、文艺等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授予“特长特殊贡献奖”,最高奖金达300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