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0。
第五条学校地址
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
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邮政编码:511436。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