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2)

2016-8-12  求学参考网  阅读:  【放大镜】  

二、工作目标

2016年省财政将补助10000名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通过“圆梦计划”就读大学,进行学历素质教育提升和能力培养。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实施范围将以珠三角地区为主,同时覆盖全省各地新生代产业工人。实施方式将采取省市联动的模式,由省圆梦办负责统筹发动,各市负责与高校对接实施,并监督和推动高校招生、培养等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实施开展,进一步将“圆梦计划”打造成“三工程一通道”:即党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培养工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培养工程,助推“广东制造”走向“广东创造”、加快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工程,打通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省圆梦办)、各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市圆梦办)。

(三)领导机构

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

各市要参照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由团委、人社、财政、教育、科技等部门组成市一级的圆梦计划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团市委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并指定1名团市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作为当地“圆梦计划”召集人。

四、项目内容

(一)学习模式

省圆梦办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省内外37所高校合作,资助共计10000名在粤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专科、本科学习。省财政资助人数即各市今年至少需资助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继续教育专科、本科学习的人数(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学习费用

经省圆梦办与合作高校沟通,“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人(报读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人)。其中,省财政补助2000/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统筹解决2000/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1000元(报读北京大学学员自缴2000/人)。 

(三)缴费说明

报考“圆梦计划”并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性缴纳学费2000元(报考北京大学的需缴纳3000元),在院校规定的毕业年限内取得毕业资格后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北京大学为2000元);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不予申报1000元的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71日至19987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基层务工服务人员;

5)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广东省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连续1年以上在广东省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同等条件下,纳入省精准脱贫对象的人员优先录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或本科以上的人员;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学习内容

1.专业知识;

2.党团知识;

3.社会工作技能;

4.岗位技术技能。

(六)教学形式

1. 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2. 双导师双助理:各市团组织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优秀青年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由基层团干兼任,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班级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各合作高校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30名学习助理,合作高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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