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 2016/11/28 广东省教育厅 阅读: 【放大镜】 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合法稳定职业认定 1 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的 予以认定。 2 考生家长为个体商贩、创业人员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3 考生家长在农村务农 持有土地承包合同或务农劳动合同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4 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随迁子女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 找学校 关注广东招生在线 上一条 2017年广州高考招生考试报名建档的通知 下一条 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