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高考报名问答

2016/11/28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  【放大镜】  

2017年广州高考报名问答

 

1.广州市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

答:广州市高考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0日。其中,报名点组织考生采集身份信息、派发高考考生号和电子摄像时间为:12月1日-12月6日;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12月6日;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6日-12月10日17:30时截止。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进行确认,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2.考生报名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已领取考生号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高考网上预报名并且到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只在网上进行预报名,而没有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考生预报名时,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上考生报考注意事项、报考须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报相关报考信息。

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考生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必须提高对填报报名信息正确性的认识,要认真核对准确报名信息,如有疑问须向老师和家长咨询,确保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报名点会要求考生对报名信息内容的打印清单进行认真校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对、核准工作,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及其他报考信息,均要逐字认真核实,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切忌因报名信息的错漏而影响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

 

3.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信息采集有什么特别要求?

答: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全部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中的信息,用指纹采集设备采集考生指纹信息。采集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指纹等,以确保考生个人信息采集的真实准确,有效杜绝考生利用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顺利、准确。未读取身份证(持“台胞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考生除外)或未采集指纹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我市确认报名信息。

 

4.单考单招类考生是否须参加统一报名?

答:单考单招类是指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中职生报考)、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考生,以及报名参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并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等,此类考生都必须进行网上统一高考报名。值得注意的是,参加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如需参加文化科目的考试,必须选择领取相应科类的考生号。单考单招类考生号(考生号第五位为“6”)不能报考任何考试科目。另外,参加普通高校单考单招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的特殊考生,要主动加强与具有单考单招和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有关院校联系,并按照有关院校的规定和要求,准时参加院校的有关测试。

 

5.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为防范“高考移民”,我省继续实行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其中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和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报名时,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6.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可否报考普通高考?

答:不能报考。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以及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普通高考。报考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东南大学少年班的需由报名点向市招考办提出申请。在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我省将继续保持对考生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资格审查,加大对报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不具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普通高考的现象发生,全力维护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

 

7.具有广州市的学籍而非广州市户籍的本省户籍考生能否在我市报考?

答:根据省考试院的规定,广东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学籍在广州市而户籍在本省其他地市的考生,因特殊情况需在我市借考的,经区招考办审核后可在我市借考。学籍、户籍都不在广州市的考生,不得在广州市办理借考。

 

8.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广东参加2017年高考吗?

答:根据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在认真贯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的计算问题。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前。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将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

 

9.我市随迁子女应如何报考?

答:随迁子女在我市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应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7年高考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6〕266号)的要求,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审核材料,并登录“广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系统”录入完整信息,待通过资格审核后,随迁子女方可登录“广州市2017年高考报名系统”参加高考报名。

 

10.随迁子女报考时,需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答: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在2016年11月30日-12月2日到学籍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基本材料:随迁子女及其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如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与学籍系统登记的身份信息不一致,须另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11.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问题如何解决?

答: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由于各省高考报名时间不同,不符合条件考生要及时了解户籍所在地高考工作相关安排,以便及时回去报名和做好备考工作。为保障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我省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错过原籍地高考报名时间的随迁子女,应在2016年12月20日前向报名点提出求助申请,由省招办协调考生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

 

12.在国外读完高中,可以回国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吗?

答:在国外完成高中学业的考生可以凭我国驻就读国领事馆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招考办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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