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现就2017年春季公办小学、初中的转学插班安排告知如下:
一、受理转学申请的对象
各学校根据2016年秋季新生的招生地段划分(实行大学区的学校按原地段划分受理,并填报大学区内若干转学志愿),受理登记地段内以下种情况的学生:
1、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地段内购房居住的深户学生;
2、本校地段内购房居住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待遇人员的子女(指享受户籍学生待遇的)。
3、在本校招生地段内居住,原就读公办学校的插花地棚改区搬迁户或棚改区民办学校分流的深圳户籍学生(凭原就读学校或教育科开具的联系信受理登记)。
二、申请转学需提交的材料(验原件,交A4复印件)
请参考'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与申请小一、初一学位需提交的材料一致。
三、受理时间、程序及有关要求
1、各公办学校于1月11、12日二天(周三、四)在学校服务窗口受理转学插班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届时如地段学校确实没有学位,无法安排转入本校就读,签订了服从调剂承诺的,可向教育科申请调剂,教育科将视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若全区无法调剂安排,则暂不予接收转入。
3、如下三种情况上不予受理:(1)区内相邻学校学生。(2)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3)市外、区外非深户籍学生及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学生。
4、由于我区公办学校学位紧张,不符合公办学校转学条件的请申请民办学校学位,符合我市免费政策的学生,政府将给予学位补贴(小学5000元/年、初中6000元/年)。
特此告示。
罗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