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2017年招生简章

2017-1-17  南京农业大学  阅读:  【放大镜】  

南京农业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之一。为做好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凡获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江苏音乐家协会等社会艺术水平考试10级及以上考级证书者,均可申请报考。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1、西洋乐0-10人(含优秀1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大号、小号、圆号、长号、小军鼓、萨克斯。

  2、民乐0-10人(含优秀1人):笙、唢呐、阮、竹笛、二胡、琵琶、扬琴、古筝。

  3、舞蹈0-10人(含优秀2人):中国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

  4、声乐0-15人(含优秀2人):美声、民歌、通俗。

  注:双簧管、大管和阮无社会考级证书,报名可不受证书等级限制;如考生报考项目的最高等级证书不达十级,则以该项目的最高等级为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

  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2)专业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除身份证复印件外,以上材料均需所在中学盖章,证书和证件在测试时必须出示原件。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7年2月20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前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 (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材料”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四、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项目,且测试项目须与报考项目、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2、报名截止后,我校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2月24日前公布于我校本科招生网站。

  3、请通过审核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于2月28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153号、苏财综[2007]26号)文件,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 完成缴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测试的,已缴纳的费用恕不退回。

  五、测试时间

  1、报到时间:2017年3月3日13:00―17:00

  2、测试时间:2017年3月4日

  3、报到及测试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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