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规则及签约
1.录取规则
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确定一等优惠和二等优惠拟签约名单。不同优惠等级设置不同的文化课和专业测试合格线。一等优惠签约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测试均达到一等合格线,且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等优惠签约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测试均达到二等合格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优惠等级如下:
一等:签约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海市、浙江省除外)同类科目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即一本线)即予录取;
二等:签约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为10分),且高于一本线即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执行。对于上海市、浙江省,一等优惠等级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二等优惠等级考生投档分数需达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且学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2.签约
学校将于2017年3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du.cn/)公布测试结果。
(1)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北工业大学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在高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2)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艺术特长统一测试(简称“省考”),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并取得相应等级。
(3)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设立的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填报志愿(在未设立的省份则须第一志愿第一顺位或A顺位填报),否则将不予录取,并视为违约。
(4)填报志愿时,所选专业为我校在生源省(市、区)投放招生计划的专业,若考生分数达到所获优惠等级规定的分数要求,我校按照该考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西北工业大学将对新生进行艺术专业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加入大学生艺术团,并认真参加并完成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演出和比赛要求,遵守大学生艺术团各项规定。未能达到训练要求的,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九、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9)88493708。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联系方式
电 话:【招办】(029)88460206
【艺术教育中心】(029)8846047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
邮 编:710072
网 址:【招办】http://zsb.nwpu.edu.cn/
【艺术教育中心】http://ysjyzx.nwpu.edu.cn/
官 微:zsbnwpu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