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院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院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奖考生须填写“免试就读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申请表”,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获奖文件复印件;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院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六)报考我院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院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院,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院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七)考生均需要根据类别参加面试(“网测”)或技能考核,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作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九、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2017年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院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考我院普通试点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家政管理与服务、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旅游管理、医学美容技术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由我院自主命题,满分100分,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报考我院普通试点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测”方式,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作为录取条件和依据之一,网测成绩不计入总分。未参加网测或网测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上述两个专业,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考生获得我校的招生报考资格后,须在2月28日-3月2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网上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并按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参加测试。
(二)学院对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十、考试范围(详细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查看考试大纲):
(一)报考我院的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二)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十二、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1月15日前 |
上报招生章程和招生考试方案 |
2月15日前 |
公布招生章程、考试大纲 |
2月15-20日 |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到现就读学校或市县招办办理) |
2月15-22日 |
自主招生网上预报名(www.qypt.com.cn:3088) |
2月底前 |
参加高考体检 |
2月24日前 |
考生准备报名材料并由所在中学或中职学校审核 |
2月25日前 |
中学或中职学校将报名材料送交学院招生办 |
2月27日前 |
将参加网测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服务网 |
2月28日—3月2日 |
考生预约网测时间及确认考点 |
2月28日前 |
审核中学或中职学校上交的报名材料,公布合格名单 |
3月1日前 |
财务完成审核收费情况 |
3月2日 |
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
3月3日前 |
1.组织完成命题、组卷、印刷试卷;
2.编排理论考试试室(每试室30人);
3.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中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学生自行打印后携带参加考试 |
3月4日—3月5日 |
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
3月10日 |
学校进行评卷并公布考试成绩 |
3月15日前 |
考生补交高考体检卡复印件 |
3月24日前 |
公示拟录取名单,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试结果 |
3月29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三、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一)考试费用: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各专业考试费用如下表:
表一:普通试点专业高中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专业 |
科目 |
收费标准
(元/人)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医学美容技术 |
面试/网测 |
80 |
说明:考生如果没有在2月28日—3月2日预约“网测”时间及确认考点,将不能参“网测”及退费。
表二:中职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笔试收费标准 |
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
学前教育 |
70元/生 |
80元/生 |
旅游管理 |
70元/生 |
80元/生 |
(二)收费办法:
1.网上支付:在报名系统上根据提示直接网上支付,凭身份证在3月4日到我院收费室(西11-101室)领取收据。
2.收费截止日期:3月1日前。
3.汇款情况查询电话(财务处收费科):0763-3936966
(三)特别说明:不按上述时间及要求缴交考试费用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十四、答考生问
(一)什么是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指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命题、考试、评卷、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2017年为我院第八年面向高中生和中职生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二)自主招生的考生与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有何异同?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费、住宿、管理、文凭等方面完全相同。
(三)学习形式如何?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四)考生了解招生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我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报名,笔试和面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招生网址:www.qypt.com.cn:3088。
十五、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763-3936699传真:0763-3936699
电子邮箱:qzyjjs@qypt.com.cn
十六、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电话:0763-3936666、3936555
汇款情况咨询电话:0763-3936966自主招生咨询Q群:195881330
传真:0763-3936888电子邮箱:qyzyzhaoban@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qyp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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