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向中职生招生所对应中职专业、技能证书及证书要求
(一)报考对应的中职专业
高职专业 |
对应中职专业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 理、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
理、旅游外语(旅游英语/旅游日语)、酒店服务与管
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旅行社经营管
理、旅游艺术、旅游航空服务、康体旅游、休闲服务与管
理、酒店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
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工商行政管理事
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公共营养、工艺美术、美发与形象设计、美容美
体、工商管理、文秘、电子商务、计算机、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
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等旅游、酒店、商贸、外语类专业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 |
说明: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我院招生专业直接相关。
(二)报考专业所要求对应相关技能证书要求
专业名称 |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
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 |
等级及发证机关 |
旅游管理 |
前厅服务员、餐饮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导游员、酒店职业英语、调酒师、茶艺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收银员、秘书(涉外)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公关员、会展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营销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商品营业员、公共营养师、美容师、美发师 |
除导游员证只需初级导游员证以外,其余证书必须是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调酒师 |
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中心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会计证 |
财政部主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导游证 |
省级以上旅游部门主考(或授权)的技能等级证书 |
教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学前教育 |
育婴师、保育员 |
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音乐综合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五、自主招生报考办法及时间
(一)获取高考考生号:未获取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2月15—20日(具体请咨询当地教育局招生办)。
(二)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月15—22日,考生凭2017年高考考生号进入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直接递交手写报名表形式)。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网上预报名:用IE浏览器打开我院网站主页www.qypt.com.cn,进入“招生就业”版块,登录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在网上输入个人报名申请资料,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小于100K)(最好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信息不完整、不规范视作报名不成功。
2.提交报考资料: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需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往届生可直接将报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送抵我院招生办现场审核)。报考资料清单如下:
(1)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资料清单
①2017年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高中生)(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毕业学校根据审查表各项要求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查);
②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外省户籍考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才需要提供);
③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网上填完表后方可网上打印,并且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面试时验核原件);
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⑥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复印件;
⑦考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
(2)应届中职毕业生报考资料清单
①2017年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中职生)(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毕业学校根据审查表各项要求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查及盖章);
②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外省户籍考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才需要提供);
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网上填完表后方可网上打印,并且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中职学校盖章签署意见,打印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
④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页);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当天验证原件);
⑥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⑦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复印件;
⑧符合免试或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在笔试当天验核原件)。
(3)往届毕业生报考资料清单
①往届中职毕业生需要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毋须学校盖章,其它要求请参照应届中职毕业生;
②往届高中毕业生需要提交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毋须学校盖章,其它要求请参照应届高中毕业生。
3.提交材料要求
(1)应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报名表上无考生签名、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2)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纸质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一次性缴齐,不接受补缴。
(3)报考资料必须在2月25日17:00前送抵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763-3936666,建议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95338”或中国邮政EMS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11183”寄送,建议同一学校或班级的报名材料可一起快递寄送)。
(三)报考资格复核及体检要求
我院招办对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必须在3月4日考试时携带所有原件到我院,进行报考资料原件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高考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高考报名点领取体检卡后根据要求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请于3月24日前将高考体检卡复印件报送我院招生办。高考体检卡复印件必须由所在学校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确认)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四)打印准考证
3月2日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码与姓名在我院招生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上自行查询。审核通过并已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于3月3-4日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安排及说明(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
1.3月4日下午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汽车维修与检测技术专业的考生,根据预约时间和考点到我院参加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以下简称“网测”)(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3月5日上午报考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等五个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1.笔试科目(详见准考证):综合文化知识(3月4日上午),专业综合理论(3月4日上午)
2.实操科目(详见准考证):职业技能考核(3月4日下午)。
七、录取时间安排
(一)3月24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3月29日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录取办法:非“网测”专业考生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网测”专业考生在其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基础上,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不低于150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分专业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院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