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堆叠装订)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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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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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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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河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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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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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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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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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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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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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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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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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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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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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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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缴交考试费:
1.考试费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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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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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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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基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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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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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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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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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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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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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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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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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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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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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
(现代学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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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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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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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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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号》[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2.缴费方式
外地考生可将报考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汇款到学校对公账户(户名:河源市人民政府,帐号:8002 0000 0018 8208 3-02,开户行: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号及姓名,汇款后,请将汇款回执照片(或网银汇款截图)上传到报名系统,以便我校核对。学校多人统一汇款的,请将汇款回执和缴费清单传真到0762-3800006。离我校较近的考生,也可直接到我校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汇款原则上不单独开具收费票据,由市财政局统一对我校开具票据。凡是没有缴交考试费用的,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六)报考流程图
六、考核办法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全部获得参加笔试资格,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1.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2.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技能测试采用实操方式。
3.考试地点、时间:
考试地点: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见准考证安排)
笔试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
职业适应性测试(网测或笔试)时间:3月4下午-5日
4.考试大纲: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我院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我校将提交省教育厅核实并组织相关认定,核实认定结果符合免试或免考“技能证书”的,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示,公式无异议的予以正式认定免试或免考“技能证书”。
七、 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按不低于测试卷面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申请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四)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八、 新生注册与复查
(一)、经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
(三)、收费方式:原则上在考生提交报名材料时直接到我校财务处(河职院行政楼A103室)缴交考试费用。凡是没有缴交考试费用的,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九、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62-3800003、3800006(兼传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黄老师 、叶老师
电子邮箱:hz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hypt.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hzyzsb.com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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