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2)

2017/2/9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4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专业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考生只要符合其中一个证书即可)

证书

等级

发证机关

酒店管理

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酒店职业英语、商品营业员、调酒师、茶艺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收银员、(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公关员、会展管理员等办公类、管理类、计算机类、酒店类、旅游类、商贸类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营销员、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类、商贸类、计算机类)

中级以上(含中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导游证

 

国家旅游局主考或授权各地市旅游局

化学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机械证书、电工证书

B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学前教育

育婴师、保育员

中级以上(含中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音乐综合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B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现代学徒制)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维修钳工、检修钳工、化工仪表维修工、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汽车修理工、船舶电工、机车电工、接触网工、城轨接触网检修工、信号工、信号钳工、信号组调工、车辆电工、民用航空器维护人员、民用航空器修理人员、太阳能利用工、小风电利用工、微水电利用工、维修电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变电站值班员、高压线路架设工、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电力电缆安装工、电力线路工、农网配电营业工、装表接电工、电能计量装置检修工、电力负荷控制员、变配电室值班电工、风力发电运行检修员、水电站水利机械试验工、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管工、建(构)筑物消防员、机修钳工、制冷工、变配电室值班电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智能楼宇管理员、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办公设备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网络设备调试员、机动车检验工、工程机械修理工、船舶电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计时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发电厂电机检修工、电气试验员、继电保护员、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调试检修员、常用电机检修工、接触网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电子元器件检验员、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中级及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电工特种作业、电工进网作业,电子类CAD

 

国家能源局

机械证书、电工证书、电子证书

B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现代学徒制)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维修钳工、检修钳工、化工仪表维修工、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汽车修理工、船舶电工、机车电工、接触网工、城轨接触网检修工、信号工、信号钳工、信号组调工、车辆电工、民用航空器维护人员、民用航空器修理人员、太阳能利用工、小风电利用工、微水电利用工、维修电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变电站值班员、高压线路架设工、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电力电缆安装工、电力线路工、农网配电营业工、装表接电工、电能计量装置检修工、电力负荷控制员、变配电室值班电工、风力发电运行检修员、水电站水利机械试验工、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管工、建(构)筑物消防员、机修钳工、制冷工、变配电室值班电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智能楼宇管理员、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办公设备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网络设备调试员、机动车检验工、工程机械修理工、船舶电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计时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发电厂电机检修工、电气试验员、继电保护员、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调试检修员、常用电机检修工、接触网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电子元器件检验员、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中级及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电工特种作业、电工进网作业,电子类CAD

 

国家能源局

机械证书、电工证书、电子证书

B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工商企业管理

(现代学徒制)

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商品营业员、营销师(推销员)、营业员、收银员、物流管理人员、物流员、外贸跟单员、外销员、营销员、跟单员、电脑操作员证、会展师、公关员、采购员、商务策划师、物业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通用管理、外销员、信用管理员、会展管理员、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酒店职业英语、商品营业员、调酒师、茶艺师、房地产中介服务经纪、物业管理员、通用管理等办公类、管理类、计算机类、商贸类、外语类证书。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类、商贸类、计算机类)

中级/四级或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会计证书、旅游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等

B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现代学徒制)

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车工、铣工、电焊工、电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工、磨工、镗工、铸造工、锻造工、热处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电切削工、数控线切割工、数控电切削工、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操作员级、数控铣工、数控车工

中级及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机械证书、电工证书、电子证书

B级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酒店管理

(现代学徒制)

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商品营业员、营销师(推销员)、营业员、收银员、物流管理人员、物流员、外贸跟单员、外销员、营销员、跟单员、电脑操作员证、会展师、公关员、采购员、商务策划师、物业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通用管理、外销员、信用管理员、会展管理员、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酒店职业英语、商品营业员、调酒师、茶艺师、房地产中介服务经纪、物业管理员、通用管理等办公类、管理类、计算机类、商贸类、外语类证书。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类、商贸类、计算机类)

中级/四级或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会计证书、旅游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等

B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五、报考方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为2月10-20日。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并进行预报名(网址http://dgptzs.good-edu.cn/),在对应普高/中职自主招生报名处进行报名,并按要求进行注册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登录系统完善个人的报名信息,务必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信息不完整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邮寄纸质报考材料。

3、每个考生可以报考一个专业志愿。

4、学院在网上对考生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登陆系统打印纸质报名表。

(1)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并粘贴照片(报名系统打印);

②《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

⑤考生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报考社会体育需同时提供体育术科统考成绩单);

⑥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2)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并粘贴照片(报名系统打印);

②《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③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

⑥注明所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⑦往届生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没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往届毕业生可由原毕业学校审核或直接到学院招生办进行报名材料审核。

5、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凡在2月22日仍未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6、报考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除了上述报考材料外,需提供考生本人与合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合作单位红色公章确认。

7、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审核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8、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执行。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打印《准考证》。 

9、考试费用收费方式:

考生来源

笔试费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元)

合计(元)

综合文化考试(元)

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元)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40

¥

40

80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40

40

40

120

 

 

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用、技能考试费用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费用)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我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自招+准考证号及姓名”,并告知银行柜员务必输入电脑,否则无法确认是否交费。户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账号:201002732920031803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岭山支行。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769-23306887,或将银行回单拍照发送到招办邮箱zsb@dgpt.edu.cn(请注明汇款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号)。

10、体检: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六、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

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值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以上专业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考生需在3月4日上午参加我校的文化素质考试,并须在2月28日-3月2日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 选择4日下午在我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网测。)

2.其他专业考生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自主命题、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自主命题、分值为100分。

3.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七、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考试地点设在本校内,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4-5日,其中笔试时间为3月4日上午,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技能测试时间为3月4-5日。具体试室及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八、录取原则

(一)我院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均相同时,则增加计划录取。如某招生专业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数量不足,学院将减少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4月5日前,我院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省招办审核结果为准。我院将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招生网上公示。

(三)外语语种要求: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四)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五)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自主招生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得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报。

(六)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19号)有关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可免试录取。

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申请专业要与中职所学专业、获奖证书项目相关,报名资料现场审核时须向我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十、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月上旬

编制招生方案、招生章程、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

215-20

接受考生报名,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26日前

在网上公布考生审核结果,考生缴纳考试费

33日前

考生可在系统打印准考证,公示免试、免考名单

34-5

组织考生进行各科目考试

324日前

考生提交体检结果

330日前

公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核

4月份

公布录取结果

8月份

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自主招生网。

 

联系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A203)

咨询电话:0769-23306889

自主招生咨询QQ群:397939908

传真号码:0769-23306887

电子邮箱:zsb@dgp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dg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dgpt.edu.cn/

学院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   邮编:52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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