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二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八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二十九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条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体育术科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的协助下,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院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一条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1.招生宣传时间:2017年1月底—2月中旬;
2.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25日;
3.考生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时间:2017年2月23—25日;
4.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时间:2017年2月28日-3月1日
5.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3日;
6.考试时间:2017年3月4日(其中上午为文化素质考试、下午为体育术科测试);
7.成绩公示时间:2017年3月15—17日;
8.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3月21—23日;
9.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2017年3月底。
第九章体检要求
第三十二条 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
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四条 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体育类专业为6410元/年。
住宿费标准:800元/年(6人房);1000元/年(4人房);1200元/年(空调房)。
第十二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七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学院建立健全了优秀学生评选体系,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黎伟权校友奖学金”等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5603273
传真:(020)85603273
电子邮箱:gztzjcs@163.com
第四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603035
传真:(020)85603039
电子邮箱:gztzz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tz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ztzy.edu.cn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班子领导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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