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A、B、C、D、E五等级

2017/2/20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  【放大镜】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1月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粤考院办〔2017〕15号)的精神,现将公布考生考试成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我市考生从2月17日17:00起可登录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pks.gzzk.cn/)查询考试成绩。领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成绩等级说明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要求,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考试成绩分为A、B、C、D和E五等,各等级人数各占当次考生总数的比例15%、30%、30%、20%和不超过5%。E等级为不合格。该3科成绩将呈现单科分数、等级及3科总分成绩和排位,其中总分排位按考生报考的文科类、理科类共两大类分别进行排位;同一科类成绩总分相同的,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单科成绩高低进行排位,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目单科成绩高低进行排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门科目的考生,成绩总分生成文、理科类两个成绩总分排位。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等级划定仍按照粤教考〔2008〕28号文执行。

三、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

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2月21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学校所在区招考办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二)输入信息。

在学校报考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各中学和报名点于2月22日12:00前将考生的复查成绩申请通过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pks1.gzzk.cn/login.aspx)上报,由我办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复查及结果反馈。

复查工作将于2月28日前完成。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区招考办(基教科)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办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区招考办(基教科),以便通知考生。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2月28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

四、考试成绩单保管事宜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高考时考生成绩证明将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和报名点须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时发放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遗失不补办、不补发。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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