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7/2/21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26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鳌大道东772号

邮政编码:510935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合作企业相关领导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的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的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50人、准现代学徒制60人。

1.招收现代学徒制50人。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2.现代学徒制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要求如下: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3.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应的中职专业如下: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4. 招收准学徒制60人。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5.准学徒制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要求如下: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6.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应的中职专业如下: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十八条  2月25日前,考生根据本人报考条件自行选1-2个专业志愿,并凭考生号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w.gzhxtc.cn/进行预报名。

第十九条 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将《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普通高考报名时的回执、二代身份证、中职考生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普高生)、毕业证书(往届生)、大1寸免冠头像照片(蓝底),以及符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报名网站。

第二十条  2月27日前(具体时间见学校网上公告)学校完成考生提交材料的审核,考生可在学校网上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请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2月15日-2月20日)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第二十一条  3月3日前(具体时间见学校网上公告)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技能证书(中职考生)、高考报名回执、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普高生)、高考体检表(如没体检同学可在面试时提交)以及符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缴交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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