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7/2/24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提早公布,更详细报名考试请看招生章程: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    

       邮政编码:52813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佛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科生考试,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注:具体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名称、发证机关及等级要求请细化并详细列表)。

对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的专业级技能证书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对应中职学校专业

技能证书或专业

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技能证书发证机关

及等级要求

电子商务

121100电子商务、121200国际商务、121000市场营销、090900客户信息服务、121300商务英语、121900物流服务与管理、180300商务助理、120900连锁经营与管理、客户服务、120700商品经营、120800专卖品经营、120100会计、120200会计电算化、120400金融事务、120600信托事务等电子商务类专业

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商品营业员、营销师(推销员)、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调试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广告设计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等计算机类中级证、计算机一级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营业员、营销员、收银员、茶艺师、物流管理人员、物流员、公关员、采购员、商务策划师、物业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通用管理、外销员、信用管理员、会展管理员、会计资格资格证、会计电算化、外贸业务员等

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酒店管理

130100酒店服务与管理、130100高级星饭店运营与管理、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130300旅游外语130400导游服务、130500景区服务与管理、130600会展服务与管理、130700中餐烹饪、130800西餐烹饪、110400休闲服务、121300商务英语、180500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21900物流服务与管理、121100电子商务、180600人力资源管理事务120100、会计、120200会计电算化等旅游类专业130700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120900连锁经营与管理

 

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茶艺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导游、高级营销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品酒师、评茶员、会计、收银审核员、营业员、客户服务管理师、电子商务员、助理营销师、文秘、秘书资格证、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类中级证等

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051700汽车制造与检修、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082600汽车车身修复、051800汽车电子技术应用、082800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051600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051400数控技术应用、051300机电技术应用、051100机械制造技术、051200机械加工技术、051500模具制造技术、053000电气运行与控制、052300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052700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053200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052900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等汽车制造类专业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维修电工、电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电子设备装配工、视频设备维修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钣金工、汽车喷漆工、汽车维修检验员、汽车营销员、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车工、电机检修工、机修钳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美容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类中级证等

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计算机应用技术

090100计算机应用、090200数字媒体技术应用、090300计算机平面设计090400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090500计算机网络、090600网站建设与管理、090700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090800软件与信息服务、090900客户信息服务、091000计算机速录、091100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091200电子与信息技术、091300电子与信息应用、120200会计电算化等计算机类专业

计算机操作员、电子计算机(微机)装配调试员、计算机检验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数字视频合成师、音频设备检验员、音响调音员、计算机乐谱制作师、网络课件设计师、印前制作员、动画绘制员、网络设备调试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网络编辑员、维修电工、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智能楼宇管理师、制图员、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类中级证

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物流管理

121900物流服务与管理、121100电子商务、121200国际商务、121000市场营销、090900客户信息服务、121300商务英语、180300商务助理、120900连锁经营与管理、客户服务、120700商品经营、120800专卖品经营、120100会计、120200会计电算化、120400金融事务、130100酒店服务与管理、130100高级星饭店运营与管理、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等物流类相关专业

物流员、物流师(四级)、会计、收银审核员、营业员、营销员、客户服务管理师、汽车营销员、电子商务员、助理物流师、助理营销师、秘书资格证、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文秘(四级)、计算机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类中级证、英语一级证、收银员、会计电算化、会计资格证、外贸业务员等

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200人(含实施“网测”考试形式100人),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160人,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130人。详见下表。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人)

招生对象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100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理科类)

数控技术

3年

50

工业设计

3年

50

小计

200

 

电子商务

2年

50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对应专业大类)

酒店管理

2年

60

计算机应用技术

2年

50

小计

16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20

企业员工(现代学徒制)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30

企业员工(现代学徒制)

物流管理

3年

30

企业员工(现代学徒制)

酒店管理

3年

50

企业员工(现代学徒制)

小计

 

130

 

合计

490

 

第十七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  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第十八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其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以上专业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200分。其他专业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测试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报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网测专业的考生需在3月4日上午参加我校的文化素质考试,并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选择4日下午在我校参加网测。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3、现代学徒制考试按生源(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对照以上考核办法进行。

第十九条 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主要考核本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测试采用实操方式。

第二十条 3月15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实操)的入围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实操)。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实操)的人数,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含报考现代学徒制)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按专业和考生类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含现代学徒制)按专业和考生类别,按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两门成绩相加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者列入入围考生名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办法: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网测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同分点考生一并录取。录取中职毕业生时,优先录取免试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申请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第二十四条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式。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六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八章  现代学徒制

第二十八条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提升专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和提高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推动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开放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和赢得更多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

第二十九条 我校2017年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和物流管理等4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实行招工招生同步的方式,招收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合作企业、招生计划数和招生对象详见招生简章。

第三十条 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1.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

2.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3.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第三十一条 现代学徒制招生参照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由我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命题、共同考核。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4.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合作企业

招生计划数

学制

招生对象

招生方式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佛山市安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

3年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先招工后招生

2

酒店管理

广州白云机场铂尔曼酒店、

50

3年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先招工后招生

三水绿湖温泉度假酒店

招工招生同步、先招工后招生

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广州朗讯猛虎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30

3年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先招工后招生

4

物流管理

佛山海尔电冰柜(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

30

3年

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先招工后招生

佛山科勒有限公司

注: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的专业,两类生源招生计划数各占50%。

第九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二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三十三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院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的协助下,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院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五条  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任务

1月15日前

上报自主招生章程

1月24日

发布自主招生考试大纲和样卷

1月22日-2月14日

招生宣传

2月15日前

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2月15日前

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

2月15日-20日

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月15-25日

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2月15日-27日

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

2月28日前

公示报名资格通过考生名单,考生缴费

2月28日至3月2日

网测考生预约确认网测考点及测试时间

2月28日-3月1日

公布《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场信息,考生登录学校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月3日

考生资料原件核查

3月4日上午

《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

3月4日下午-5日

《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阅卷

3月6日上午

《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复核

3月4日下午

组织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考生进行网测

3月 15日前

公布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实操)的考生名单

3月18日

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实操)

3月24日前

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

3月24日前

拟录取考生提交体格检查卡

3月29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章 体检要求

三十六条  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

第三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三十八条 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四十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四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

联系人:李丽娟

监督电话:0757-87263139

传真号码:0757-87263100

电子邮箱:393462138@qq.com

第四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87263121

传真号码:0757-87263100

电子邮箱:fspt12327@163.com

学校网址: http://www.fspt.net

招生网址:http://zzzs.fspt.net

第十四章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条 本章程由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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