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89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6〕12号)精神, 2017年我院继续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代码:8880022
注:前三年学费、住宿费按中专收取,后两年学费、住宿费按大专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粤费004024号)执行。学院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具体招生数以省下达计划为准。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凡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五年制高职班的考生,必须到我院广州校区参加专业术科考试,并参加2017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 150 分,三科总分 450 分。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 2017 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二)专业术科考试内容:
1 .戏曲表演(粤剧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
(1)唱歌( 40分):现场演唱粤曲或者歌曲一首.
(2)基本素质测试( 20 分):包括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3)白话朗诵( 20 分):自备朗诵内容,时间控制在1 分钟以内。
(4)音乐节奏测试 ( 20分)
考试说明:考试必须穿练功服。
2 .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
(1)自选舞蹈片段表演( 30分):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时间控制在 2 分钟以内。
(2)基本素质测试( 30 分):包括舞蹈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3)模仿测试( 20 分):现场模仿老师示范的动作。模仿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
(4)即兴表演 ( 20分):监考老师播放音乐两遍,学生随音乐的旋律即兴表演,内容不限。
考试说明:考试必须穿练功服(自选舞蹈可以穿演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