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五年一贯制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

2017/3/22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安排在2017年3月20日~28日。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3月20日~25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25日~28日。现场确认报名点设在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或我院指定的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

 

第十七条 我院术科考试分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三种类型,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种术科考试。录取时我院认可其他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同类术科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 文化课考试定于2017年4月1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术科考试定于4月16日举行,术科成绩将于4月18-20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luodingpoly.cn)首页公示合格名单。

 

第十九条 我院文化课和术科考试考点均设两个,分别是:罗定职业技术学院、云浮中学(旧校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第二十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参加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普通类、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二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三条 在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在术科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省文化统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术科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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