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第三批补录时间及补录计划
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第三批专科院校文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
2、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第三批专科院校理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
3、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第三批专科院校美术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
4、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第三批专科院校体育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
5、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第三批专科院校音乐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
6、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高职3+证书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
第二次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
(一)第二次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8月13日20:00前,省招生办投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8月13晚-14日上午院校录取,14日12:00录取结束。8月13-14日组织高校录取时,省招生办将以考生网上填报的第二次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三批专科院校的志愿。
(二)第二次征集志愿网上录取程序。
第二次征集志愿实行分类别投档录取的方式。具体投档录取顺序如下: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音乐类(统考)、美术类(统考)、体育类;文科类、理科类。各类别相应的投档办法和顺序如下:
1. 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的1-3三所院校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先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考生的1-3三所院校征集志愿档案;再在第二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考生的1-3三所院校征集志愿档案,以上投档完成后,再由学校进行择优录取。
(2)按以上投档方式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视情况对缺档专业进行补投档录取。
2.音乐类(统考)、美术类(统考)、体育类
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的1-3三所院校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原则如下:投档时,先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以考生志愿顺序,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60%的考生电子档案,然后按文化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40%的考生电子档案。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视院校生源情况,在第二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再投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
3.普通类文科类、理科类
第三批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再进行预投档,但均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第二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第二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进行第二次投档。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对个别缺额计划数较大的学校可适当提高投档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