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10日截止

2018/4/10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阅读:  【放大镜】  

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10日截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16号 ),“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已进入尾声啦!报名申请将于明天截止,有意向但还没报名的小伙伴要抓紧时间啦!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且为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户籍。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18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 “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分别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相应的分数线。

报考方式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须于4月1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查看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招生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申报,并于4月1日至10日期间,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中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4月1日至10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工作。


3、“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报名点属地原则,实行先网上申报后审查资格的方式。

考生申报时,系统将采集考生姓名、考生号,考生及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的市、县、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信息,以及考生三年的学籍信息。考生在申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信息时仅需申报符合条件的一位人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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