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人高校要明确办学定位,增强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意识,坚持以业余为主的特点,严格执行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各高校要在招生宣传中提醒考生,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中对报名学历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详见司法部网站)。
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履行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的监管职责,会同纪检部门重点督察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违规设置函授站(点),通过减少培养环节降低培养成本进行生源竞争等不良行为,维护招生和办学的良好秩序。
三、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安全监督力度
各地要落实成人高考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监察,要逐级签订成人高考考试安全责任书。
其他重点岗位如保密人员、主考均须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签订成人高考考试安全责任书和保密工作责任书。
要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联动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关键和重要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和考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组织实施考试的工作能力。
要加大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处置不实信息和恶意炒作。要坚决查处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和有关责任人。
对出现大面积考生答卷雷同或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考点,将取消考点设置资格,同时追究考点主考及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高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对于考生应知应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使招生“阳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态化。
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不得出台降低标准违规招生的政策,严禁委托中介招生,严禁将收费与录取挂钩,严禁未经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等行为。
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各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高校未完成的专业空缺招生计划,对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附件:
1.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2.广东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含有附件2-1、2-2)
3.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附件1
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附件2
广东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精神,结合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订2018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院校
(一)招生院校及层次、学制。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层次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可采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二)招生章程。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必须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办学类型、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简章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编制招生专业及计划。
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确定,报教育部备案。
部属、外省、本省各成人高校本科、专科层次招生专业及计划,经主管部门或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各有关成人高校按教育部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的安排,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互联网上及时编制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在“系统”中提供的专业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各成人高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的工作部署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二)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汇总分发的各成人高校在广东招生专业信息,核对和规范相关信息后于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不含专业计划数)。
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院校必须履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的承诺,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
因特殊原因需取消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妥善解决该专业上线考生的遗留问题。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信息,在录取前公布各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计划编制要求
1.各成人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和函授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缩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不得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取消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2.省外成人高校在我省设置函授站(点),须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对于未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函授站(点),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一律不准予招生。各成人高校业余形式招生计划不得安排跨省招生,培养地点须在学校所在地。
3.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要求,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
4.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须是学校普通本、专科已有的专业。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录取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指2019年3月31日前可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不含外省高校在我省设立的函授站),录取考生2019年春季入学报到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得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员。
(5)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2.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两个阶段。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5日,现场确认信息时间:9月6日-10日,各市招办处理报名遗留问题时间:9月11日-12日。
2.网上报名
(1)登录系统并输入个人基本信息。
考生须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网址(http://www.ecogd.edu.cn/cr),通过报名系统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施办法、报考须知、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录入本人基本信息,并绑定手机号。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中,输入专科毕业证书编码、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专业,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若专科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并于10月17日前向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提交验证结果。
交纳了报考费(报考费一旦交纳不予退还)的考生可保留报考资格至10月17日。学历验证“不通过”且未能在10月17日前向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提交验证结果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申请专科学历验证的考生也须在规定时间(9月6日—10日)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和报考资格并采集指纹。
报考专升本且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须进行专科学籍在线查验,预计毕业时间应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专科应届毕业证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中,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自行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
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不予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