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我省将适当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
★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各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任何一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一时难以筹集到上学费用学生的资助申请。
★ 各地要按照分担比例及时足额落实国家奖助学金等配套资金,按照县级30万元、地市50万元(珠三角80万元)足额安排和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金。各高校(包括民办高校)要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作为学生奖助基金,并全部用于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奖助基金中,各学校应安排不低于10%专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各地各学校要积极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 各地各学校要做好入学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的“绿色通道”、大学新生资助和入学后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高校助学贷款的宣传和办理等工作。
★ 各高校要提前与新生进行联系沟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宣传资助政策,跟踪学生报到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学生资助计划。
★ 注意保护受助学生的个人隐私,不要公开学生的身份证号、家庭隐私、未经学生授权的照片等信息。
★ 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及时为学生和家长答疑解惑。
★ 在普通高中学校召开专题班会、年级会、家长会、校园宣讲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 各地各学校发动、组织本地本校学生走进社区街道,走进农村,走访学生家庭,特别是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加强政策宣传。
★ 各地要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简化认定程序、优化服务,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惠及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各地各校要加强管理制度、监管责任、工作程序、资金管理规范化,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