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广东省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实施方案》。在广东,只要你毕业后愿意到这15个城市从医,分分钟能享受全退学费的政策哦!
2018年至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含中医药专业学生)。
特别注意:通过订单定向等方式免费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以及江门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的乡镇卫生院(含47家升级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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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卫生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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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志愿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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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岗位基本要求,所学专业应与从事岗位一致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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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每人每学年退费标准为8000元。申请人到岗工作后,由当地县(市、区)按标准分4年逐年退补学杂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
第1步:高校毕业生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按规定程序聘用为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后,如本人符合上岗退费政策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上岗退费协议书规定的义务,由本人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
第2步: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批准后,与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广东省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协议书》。
第1步:申请人经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后,由各县(市、区)按程序将本年度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个人工资账户。
第2步: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于当年11月30日前对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以上岗退费协议书规定的条件为准,考核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
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列为下年度补助对象;对考核结果不合格、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中止协议、调离乡镇卫生院等情况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可调减或停止发放下年度补助金。
按规定,高校毕业生要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内可在所在县域乡镇卫生院间流动,可参加卫生技术人员在职进修或培训,但不得从事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违反协议有关规定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停止退费,并要求其退还以往年度已领取的补助金额,根据情况缴纳违约金。上述金额清偿前,不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本方案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