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考前2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如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携带户口本或由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参加上午笔试的考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时,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不得离场;参加下午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开考(下午14:00)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三、考生须用黑色钢笔、圆珠笔、签字笔、2B铅笔作答,考生进入考场,除笔、直尺、圆规、三角尺、橡皮擦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四、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如已带入考场,在开考前须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考生号等信息,字迹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零分处理;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严禁抄袭,严禁窥视他人答题或交换试卷;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六、职业技能测试时,部分以面试形式进行测试的专业,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姓名等基本信息。
七、考生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监考人员。
八、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九、本考生守则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